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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1-2-10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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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渝北区的独生子女父母注意了,即日开始,可以向社区申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和定额补助,最高一次性补助1000元。 目前,渝北区各社区已开始接受市民申报,请大家带好相关证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前往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各社区办理的截止时间不同,请市民自行前往当地社区咨询办理。 渝北区人口计生委介绍,本次补贴涉及的家庭范围很广,也有一定条件限制,请独生子女父母仔细了解补贴细则。对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包括:常住户口在渝北区行政区内5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符合政策生育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从未获得过2.5元/月、5元/月或3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身男性年满55周岁),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各300元。 对渝北区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户口在渝北区行政辖区,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家庭,独生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年满49周岁,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各500元(丧偶的补助健在方1000元)。 同时,户口在渝北区行政辖区,独生子女父母一方丧偶的,健在方年满49周岁且在60周岁以下,一次性补助1000元。 户籍在渝北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如独生子女受伤、病残或死亡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年满49周岁,父母均可享受定额补助:每人每年600元扶助金,直至其父母身故。
低收入人群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家庭,每月增发扶助金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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