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重庆
标题: 双桥区化解历史积案 解决民生诉求 [打印本页]
作者: 霓裳羽衣sq 时间: 2011-5-7 00:13
标题: 双桥区化解历史积案 解决民生诉求
“新兴工业区打造民生幸福城市”
双桥,重庆西部一个新兴的工业区,近年来以民生为导向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0年,人均GDP突破了12000美元,处于全国先进城市行列。在国内首创居民免费上网,在重庆四十个区县的民意调查中,双桥位居第一。该区响亮的提出了构建民生幸福城市的口号,在推进住房、就业、社保、平安、生态、教育、卫生、文体、交通、网络“十大惠民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化解历史积案,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办好典型案件,实现“以稳定促民生”
2年前,一个涉诉信访案件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该区房地产项目—青石领秀城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采取一房多卖、虚假抵押借款等方式收取购房款及向民间借款、银行贷款,涉及金额总计1.3亿余元。由于案件较复杂,牵涉人员较多,在案发初期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不小的压力。被骗的债权人、真正购房户、施工企业经常集体到区委、区****集访。该区坚持“稳定是最大的民生”的理念,及时成立了案件处置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抽调了30余人组成了“2·26”专案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办案,力求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其中122户真实购房者已经按照当时的合同价格一千余元每平方拿到了商品房。该案的部分涉案资产经评估后于近期公示执行方案后按法律规定依顺序陆续兑现其他债权。而被告人杨帆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将于近期判决。
畅通民意渠道,实现长久稳定
解决历史积案重要的是要减少新案的发生。为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该区设立了公开电子信箱和公开电话,建立和完善手机短信、“网上民声”、民情恳谈会、社情信息网络等平台和群众意见批办、转办、交办等机制,以受理老百姓的质询、批评和建议。多种渠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下情上达,切实解决百姓实际困难,今年前4个月,全区信访及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20%。也为经济发展带来可靠保障。今年1-3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0.6%,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8.9%。全区呈现提速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劲态势,“老基地”正在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 我爱綦城 时间: 2011-5-7 00:22
祝贺双桥越来越好--------打造民生幸福城市------------重庆区县典范
作者: gfd 时间: 2011-5-7 10:18
由于案件较复杂,牵涉人员较多
作者: huang2738 时间: 2011-5-7 10:25
标题: 桥
本帖最后由 huang2738 于 2011-5-7 22:39 编辑
出问题不怕,主要是妥善解决和做好善后,这点双桥****做得不错的说
作者: 海棠花开 时间: 2011-5-9 00:12
重庆市双桥区最近发生一起涉案上亿元的房产诈骗大案,近200名受骗者中多为阅历丰富的企业主、证券从业者等“高智群体”。他们表示,正是出于对房地产登记部门的信任,他们才决定出资购房或放出借款,结果却落入陷阱,没想到****办事窗口交给他们的却是假备案和假抵押。
虚假合同骗到近1.6亿元
2008年11月2日,重庆青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帆,以“青石公司”的名义,与钟亮、罗光琴等7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以“青石·领秀城”54套房为抵押物,伪造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双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段宁折在明知杨帆利用假备案实施诈骗的情况下,在房管局****大厅,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将假备案交给被害人,谎称上述房产已经在房管局正规备案。11月3日,杨帆骗得钟亮等人借款465万元。这是重庆市****局双桥区分局侦查发现的情况。
2009年2月,众多购买“青石·领秀城”住宅和门面的人发现房产虚假登记、一房多卖后,纷纷到****机关报案。涉案人员杨帆、段宁折等现已被抓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称,杨帆诈骗金额6000多万元,段宁折骗取1489万多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此案。
部分受害者代理人的律师周小山说,杨帆等合同诈骗案的受害者近两百人,诈骗手段有一房多卖、假合同****、收取工程保证金等,涉案金额近1.6亿元,仅他代理的受害人,涉及金额就达3800多万元。
办事窗口成行骗“通行证”
购房人李某说:“我特地去双桥房管局查询,工作人员段宁折告诉我说‘该楼盘证照齐全,手续没有问题’。”李某当月即与杨帆签订合同,以300万元购买了22套领秀城住宅。12月26日,李某又去双桥区房管局咨询,工作人员段宁折答复“该楼盘没有问题”,于是他又出资100万元,购买了600多平方米的商业门面,当天即签合同并交至房管局。
2009年2月是合同约定交房的时间,李某打电话给杨帆时,杨帆吞吞吐吐的态度令他起了疑心。他立即到房管局查询未果,经律师交涉后,房管局工作人员廖阳树告诉他“档案中没有该销售合同的备案登记”。情急之下,他向****机关报案。
接受采访的受害者普遍表示,他们相信****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可是“窗口”却伤害了他们。
房管局要担行政赔偿责任
部分受害者认为,双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与他人串通进行虚假登记,房管局在管理上失职,应承担责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莫丹谊说,这起案件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房管局在此案中负有国家赔偿责任。公务人员竟然成了诈骗案件的长期共谋,这表明存在利用职务犯罪的高危区需要监管。他呼吁应将我国房产登记情况完全公开化,让公民都能够方便地查询。
有一点值得强调的是:段宁折在履行行政职务行为的过程中,行使违法行为,这属于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虽然他本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受到刑事处罚,但对于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害,行政单位要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作者: 五里店 时间: 2011-5-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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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细说生活点滴 时间: 2011-5-9 10:09
当你不自信的时候,你难于做好事情;当你什么也不做不好时,你就更加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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