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名称直接冠以“重庆”或“重庆市”名,将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民企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经营活动,无须业委会或居委会同意……昨日,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7条新政(见图表)激发民间创业活力、优化投资环境、support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注册资本
试行货币“零首付”可实物出资
此次新政放宽了民营资本的投资领域,可进入交通、能源、金融、电信等领域;还允许前置许可要件不完备的企业先登记注册,一年内完善相关手续;试行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公司股东可以商品、电脑、设备等作为首期出资。
企业取名
名称冠“重庆”不限注册资本
除此之外,工商部门还放宽了民营企业的取名限制,名称直接冠“重庆”或“重庆市”字样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市工商局注册局局长吴岗说,以前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才能使用“重庆”或“重庆市”字样,100万元以下只能用某区或某县冠名。但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人觉得以“重庆”开头的公司,“块头”、实力都要比以区县开头的大,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某些具有实力的中小企业输在了起跑线上。因此,工商部门特地放宽了限制。
工商部门还鼓励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从而提高我市民企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