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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林2011
回复@于洋律师:帮你梳理一下吧:如果有全权型专案组,专案组定了检察院还敢不起诉?法院还敢不判?如果是大三长联合办案,检察院起诉了,法院还敢不照判?重庆打黑中,专案组的数量与起诉的数量,检察院起诉数量与法院认定数量之间的差距大大高于全国平均,难道不是不存在“全权型专案组”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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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林2011
重庆“打黑”****成立了500多个专案组,检察院只起诉了86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各级法院最终只认定了83件。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所谓重庆打黑中的“全权型专案组”,“大三长联合办案”完全是少数人曲解事实的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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