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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作出三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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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08:43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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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市****公众信息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欠费及补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定,以及参保范围的扩大等多项内容进行解读。据了解,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欠缴大额医保费 将暂停医保待遇
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欠缴大额医疗保险费者,将暂停医保待遇。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而制定的医保政策。”该负责人介绍,两者互为补充,大额医保一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基本医疗一年最高可报销3.2万元。
两者缴费方式有所不同——基本医疗有一定缴费期,缴满之后即可不缴;而大病医保需要一直缴纳下去。“年纪大了,退休职工可由单位代收代缴大病医保,而个人参保由于是自行到银行缴纳,以致其中部分市民没有履行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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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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