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重庆龙湖·后工项目 |
建设地址 | 长江二路174号(后勤工程学院片区) |
建设单位 | 重庆龙湖成恒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后勤工程学院环保所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综合性住宅区,建筑面积1268053m2 |
排放标准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我市“蓝天行动”、“宁静行动”的有关规定,控制粉尘污染、噪声污染,不擅自夜间施工。控制水土流失,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简易处理、经营废水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住宅厨房油烟、车库汽车尾气、发电机等废气采用专用烟道上楼顶排放。餐饮油烟经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上楼顶达标排放;控制发电机、风机、冷却塔等固定设施噪声,不超标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后集中处理,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站(点)。餐厨垃圾必须按规定收集、清运和处置,异味不得扰民。 |
评价结论 | 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和渝中区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选址较为合理,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为良。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将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可以接受。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其选址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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