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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大额交易或者期限较长的交易,必须要由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 图形 王若静 制 华龙网讯(记者 陈柯)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国资委获悉,国资委已向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发出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高风险业务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控非正常贸易背景下的期货、期权、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单笔大额交易或者期限较长的交易,必须要由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
三类高风险投资将严控
近年来,国际经济环境不容乐观,大型央企海外投资失利的消息频频传出,******国资委也多次发出严控国企高风险投资的警示。
昨日,据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下发的《通知》中,相关的管控主要涉及到国企非正常贸易背景下的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外汇买卖及其组合产品等;委托贷款;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短期(一年以内)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市国资委认定的其他高风险业务。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慎重选择交易品种开展高风险业务,不轻易涉足不熟悉领域。并且企业不得将限制用途的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机构借款、证券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高风险业务。同时对于资产负债率高、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和管理薄弱的企业,市国资委更是提出明确要求,不得开展高风险业务。《通知》还要求,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企业,应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不得盲从,防止被诱惑和误导等。
首次涉高风险业务需报批
市国资委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介绍,根据目前的管理办法,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决策机构要对选择的交易品种、确定套期保值额度与期限、单笔交易止损限额以及不同级别人员的业务权限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国家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业务,应得到有关部门事先批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应当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对从事的高风险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对于首次涉足的企业,则必须先报市国资委批准。“这主要避免盲目投资,另一方面,多重审核也可降低风险。”相关人士表示,在展开高风险投资业务后,将建立定期报备制度,实施风险业务动态监测。
延伸
市属国企每年一“大考”
昨日,记者还从市国资委了解到,《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出炉。根据该办法,每年市国资委将通过第三方中介对国企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等整体状况进行考察,成绩将关系到国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据了解,综合绩效评价主要包括财务以及管理两个方面。其中,财务评价主要指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对比分析和评判。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是指在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分析与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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