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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可申请购房合同更名的两种情形 [打印本页]

作者: ws1129    时间: 2014-7-15 16:07
标题: 可申请购房合同更名的两种情形
萧山房产信息网现在会经常遇到一些购房者想要更名的需要,如何更名购房合同呢?

萧山房产信息网告诉你一般有两种情况需要更名:

一、预售登记前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萧山房产信息网提醒您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十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
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二、预售登记后
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以上两种为购房合同更名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萧山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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