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音 发表于 2015-1-20 12:48
应该依法办事吧。。。这个建议出发点是好的,但建议的内容确实有些个人的情绪。



Hopefield 发表于 2015-1-20 17:54
你说的这些哪一样不是严重的?反正没出问题大家都觉得没什么,等有一天遇到问题了,特别是自己遇到问题了 ...
Hopefield 发表于 2015-1-20 17:54
你说的这些哪一样不是严重的?反正没出问题大家都觉得没什么,等有一天遇到问题了,特别是自己遇到问题了 ...
两江风 发表于 2015-1-20 16:47
林间这个屁娃!老夫前几天还支持你,现在又来移老夫的帖子。这个帖子给区县有关系吗?
dragking 发表于 2015-1-21 13:13
这也是滥用职权的典范,和带表如出一辙!
dannisz1 发表于 2015-1-22 13:44
这个还用讨论啥子嘛,按道交法执行就行了。这种提案的代表纯粹没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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