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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知名能源问题专家:小南海水电站的闹剧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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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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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18:00  作者:张博庭  (0) 我有话说(13人参与)
      文/新浪财经能见派(微信号:nengjianpai)专栏作家 张博庭
   
      水电站是能够发电,但是我们建设水电站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发电。在现实中,越是那些发电效益不高的水电站,其社会的综合效益或者说其社会的公益作用,可能会更为重要。
   
    小南海水电站的闹剧与真相
      前不久,一则环保部叫停小南海水电站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对此,本文拟就小南海水电站立项的来龙去脉及环保组织与社会公众所关心的要点,做一系统的梳理。以呈现小南海水电站的真相,及权力之手在此事件中所逾越的边界。
   
      一、小南海与保护区的关系变迁
   
      “小南海的争论,由来已久”的说法,并不十分准确。其实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制定的第一部长江流域规划刚要中,就包括有三峡、虎跳峡以及这次被环保gy叫停的小南海、朱杨溪和石棚等水电站。特别是小南海,由于其坝址位置紧靠重庆主城区,对重庆市的防洪、供水以及航运起到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
   
      所以,小南海电站不仅保留在1990年国家颁布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简称:长流规)中,而且,该建设项目在上个世纪末就已经由国家批准,并正式开工建设。但后来因建设经费不足,工程才被迫搁置、下马。
   
      当时,除了经费上的困难,社会各界对小南海的建设几乎没有任何分歧。几乎与此同时,为了减轻三峡工程建设后对长江鱼类资源带来的不利影响。
   
      1996年,四川省的泸州市和宜宾市分别建立了“长江泸州段泸州市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宜宾段宜宾地区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
   
      1997年两个保护区合并建立了“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0年4月,******批准将该保护区升格为“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由上述历史的时间顺序可见,小南海电站的规划和开工建设在先,各级地方zf的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在后。所以,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各级地方zf不会糊涂到把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国家级的项目,也划进自己的自然保护区内。
   
      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最初分别建立“长江泸州段泸州市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宜宾段宜宾地区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水产部门,并不十分了解国家对长江流域的总体规划情况。
   
      2000年当省级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后,立刻暴露出该保护区与国家的长流规中极其重要的溪洛渡、向家坝等水电站坝址存在矛盾,必须要进行调整。不过,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每次调整保护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年。所以,“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成立五年后的2005年,进行了第一次调整。
   
      很多媒体的报道,都把这次保护区的调整形容为“为了解决水电站和自然保护区的矛盾,这个新晋升的国家级保护区被‘掐去了头’”。但事实上,这次保护区的调整,不仅因为后设立的保护区,没有考虑到与******早就颁布的长流规衔接,而且,在保护区设立时的要保护的三种珍稀鱼类(白鲟、达氏鲟、胭脂鱼),也被怀疑已经不复存在。
   
      当时,国家******的一位gy,曾公开悬赏50万元,奖励任何一个能扑捉到这三种鱼之一的人。然而,几年下来,确实没有人扑捉到。直到现在,人们偶尔能扑捉到的,也只是人工养殖放流成功的达氏鲟和胭脂鱼。而至今没有能被人工养殖成功的白鲟,竟一直也没有人发现过。
   
      在要保护的目标群体是否还存在已经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早已确立的长江规划与其后建立的保护区的矛盾,2005年4月,******正式批准通过了该保护区的第一次调整。将保护区的整体缩小、下移,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在这次保护区的调整期间,虽然重庆的小南海水电站已经下马,但保护区的调整结果仍然保留着小南海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只不过是把小南海电站的坝址,划进了保护区的实验区内。请大家注意,按照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在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性的工程项目,但不会影响没有污染排放的水坝的建设。
   
      例如,长流规中紧靠着泸州市区的石棚水电站对泸州的作用与小南海对重庆的作用极为相似,它也是泸州市zf一直积极支持的项目。
   
      所以,在历次由泸州市zf发起并参与的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调整过程中,石棚电站的坝址,一直也都是被划在保护区的试验区内。其原因也是,根据保护区的条例的规定,在试验区内是可以建设没有污染排放的建筑物的。
   
      在保护区的第一次5年调整之后的2010年,这个保护区又再次进行了调整。客观的说,保护区的第二次调整与小南海的建设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笔者认为,从法律上看,保护区的第二次调整主要有三个目的(或者说原因)。
   
      一个是为重庆的发展规划让路。虽然实验区内的小南海电站的建设并不会与保护区的法律规定发生冲突,但是,在2007年经******批准的重庆市的城乡发展规划中,很多建设项目是难免要有污染排放的生活设施。这个保护区的实验区如不进行调整,重庆市的城乡发展规划就不能执行。按理说,重庆应该在2007年上报发展规划时,就先调整保护区,但是由于当时距保护区的第一次调整结束,还不到5年,所以,暂时未能予以调整。
   
      第二个目的可能是要为长流规中的朱杨溪水电站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因为在保护区的第一次调整之后,朱杨溪的坝址,已经明显的被划进了保护区的缓冲区。如果不进行调整,长流规和保护区将出现矛盾冲突。当时我国的长流规正在重新修订之中,如要保持规划中的朱杨溪,至少要把其坝址位置,变更为保护区的实验区。这也确实是第二次保护区调整的一个主要内容。
   
      第三个原因最重要,那就是保护区要保护的目标群体存在的真实性,是难以确定的。这次调整,虽然没有人站出来再次公开悬赏,但是,保护区内很多地方已经难以找到我们要保护的珍稀鱼类的现实,几乎是人们不得不承认的。
   
      笔者最近参加了一个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举办的“长江水环境与生态安全”的论坛,在论坛上我国著名的水生物学家,当年负责保护区调整的专家组长曹文宣院士在《水环境生态保护》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我国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的最后栖息地是保护区内的赤水河。可见,把一个靠近重庆主城区的小南海炒作成长江珍稀、特有鱼类最后栖息地,即不符合客观现实,也不可能影响真正的水生物科学工作者的正确判断。
   
      不仅如此,在保护区调整后的2013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农业部长江渔业办公室也曾联合组织过一个长江水生物资源的考察,其结论不仅也完全否认了小南海等地是长江鱼类的最后栖息地的欺骗性炒作,而且某些专家甚至更悲观的认为,长江的生态系统已经崩溃。
   
      对比最近几年来,国内外众多极端环保组织经常串通起来,不断的在各种媒体上,编造小南海是长江鱼类的最后栖息地的传言,我们不难看到,关于小南海的舆论炒作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尽管这些环保组织的反复炒作和编造出来的各种谣传,丝毫也无法动摇我国长江流域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第二次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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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5 12: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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