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辆皖籍大平板车在江北海尔路魔鬼路段左摇右晃,还将追赶他的巡逻警车逼停。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张某是安徽人,当天开车去接货,顺便送女儿到湖北上大学。头一天他与朋友饮酒到次日凌晨一点,早上七点起床便叫醒女儿一起出发,赶往湖北报名。根据相关规定,老张将面临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 实习生 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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