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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严重超员超速或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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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1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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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严重超员超速或将获刑2015-10-28 00:00:0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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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了解到,除醉驾和飙车入刑外,还将驾驶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据了解,下列几种行为将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行为;存在上述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危险驾驶罪定罪。
此外,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处刑事处罚;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谭剑 通讯员 商倩倩
图解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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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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