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四川省达州东升药房连锁西客站连锁店等3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范围的公示 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就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3号)规定,我局对四川省达州东升药房连锁西客站连锁店等3家零售药店申请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符合医保服务的有关条件,现予以公示。从2015年10月29日起到11月6日止,公示期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局医保处 67861013 局纪检监察室8686886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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