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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连续三年未欠薪房企免缴保证金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1-19 13:10
标题: 重庆连续三年未欠薪房企免缴保证金

  昨日,市zf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进行了规定。

  意见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对符合国家和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且在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挂牌孵化板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挂牌成长板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意见还对房地产企业出台了扶持办法。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由20%调整为15%。对上一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保证金降低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连续三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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