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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年起 万州中小学校长教师将交流轮岗 [打印本页]

作者: 险峰    时间: 2016-1-19 19:34
标题: 今年起 万州中小学校长教师将交流轮岗
今年起 万州中小学校长教师将交流轮岗2016-01-18 00:00:00 来源: 三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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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吴雅娇 通讯员 何瑜)不仅是教师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轮岗,校长同样也要实行轮岗交流了。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日前,万州出台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确定从今年起,推进实施学校校长交流机制和推进师资资源合理配置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并力争到2017年实现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校长同一学校任职10年以上原则上逐步交流
据了解,根据方案,学校校长(含正、副校园长,正、副****,下同),如果是53岁以下的男校长或48岁以下的女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10年以上,原则上应逐步交流。
学校校长交流按不同层次,可以采取变动人事关系或者不变动人事关系方式交流。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在编制、ld职数、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不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时间为3学年,交流期间原任职务不免,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下同)保留在原学校,交流期满后,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的,交流期满回原校工作。学校正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干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一般采取变动人事关系的方式进行交流;学校副校长按照组织需要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采取变动人事关系或者不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方式进行。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在同一学校任职3年以下的;妊娠期、哺乳期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行政处分期间的;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同一学校校级班子每次交流比例不超过30%;同一学校校级班子正职分设的,一般不同时交流。
中小学教师在两校之间多种形式流动
据介绍,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是指万州区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在两所学校之间多种形式的流动,主要为万州区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重点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并符合下列交流轮岗条件人员:截止当年8月31日,在同一学校(教学点)任教9年及以上,男年龄50周岁以下,女年龄45周岁以下的教师;城区中小学校新招聘录用任教2年的教师;其他因工作需要或本人志愿申请交流轮岗的。
“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分为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轮岗和不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轮岗。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轮岗在编制、空缺岗位限额内进行。”万州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三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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