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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两次饮酒驾驶均被忠县交巡警查获 [打印本页]

作者: 险峰    时间: 2016-5-5 12:00
标题: 男子两次饮酒驾驶均被忠县交巡警查获
男子两次饮酒驾驶均被忠县交巡警查获2016-05-04 16:26 作者:马雪风 扫描到手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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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雪风)男子张某2012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处罚,好不容易才再次考取了驾照。哪知其好了伤疤忘了痛,2016年5月1日晚,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受到了重罚。
5月1日20时40分,忠县交巡警大队勤务二中队民警杨旸与队友在忠县中医院附近设卡盘查。此时一辆挂着渝AKG342牌照的小轿车缓缓驶了过来,在民警的示意下,驾驶员张某很不情愿的打开了车窗玻璃,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结果为48mg/100ml,张某涉嫌酒驾!然而,当民警通过警务终端查看张某的信息时,发现张某早在2012年因为饮酒驾驶机动就被处罚过,而这次被民警查获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张某将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得知处理结果的张某后悔不已:“我原以为只是和上次一样,只是罚点款,半年后再考回来,想不到这么严重,真是不该喝了酒开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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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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