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重庆

标题: 重庆一女子小区内贴广告被抓 遭挂牌示众 [打印本页]

作者: 长江上游经济区    时间: 2016-11-25 09:56
标题: 重庆一女子小区内贴广告被抓 遭挂牌示众
来源:CQTV天天630
这个年代还有人被挂牌示众?
今天冯先生给630热线爆料
在重庆大渡口区佳兆业滨江新城小区门口
有个中年女子被物业“押着”挂牌示众
有料哥赶到现场
见到正在哭的谭女士
原来谭女士昨天在小区里面写了个广告
今天就被“骗”来小区
谁知道来了就走不脱了
物管希望谭女士擦掉广告
谭女士买来乳胶和刷子
试图擦掉广告
结果过程中双方又发生了争执
在小区门口“举牌罚站”40分钟之后
谭女士又被“关”到物管办公室
“写了保证书还赔了50块钱”
觉得自己已经受到惩罚的谭女士
对于物管的做法感到十分委屈
甚至谭女士的丈夫前来找人
却被告知“办公室没有人”

作者: 艾希顿滤油机    时间: 2016-11-25 10:01
做得好,什么上门推销的这些传销认识以及贴小广告搞牛皮鲜的这些垃圾人口就应该脱出来示众
作者: 两江风    时间: 2016-11-25 10:51
虽然可恨,但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
作者: liangyuan921    时间: 2016-11-25 10:55
我觉得做得很好!!!!!!!!!!!!!!!!
作者: 涘西边    时间: 2016-11-25 11:07
说物业这种愚蠢暴力的行为做得好的  是不是都是成都来黑重庆的!?
作者: ajie360    时间: 2016-11-25 11:23
严重支持,最讨厌那些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的中年文盲妇女,还有一些傻逼青年。
作者: ******    时间: 2016-11-25 11:40
做得好,应该还在媒体通报!!宣传再这样挂牌一天!!
作者: 路通桥畅    时间: 2016-11-25 16:02
坚决支持!!!!!这还算轻的!!!!
作者: sbrqlj38276974    时间: 2016-11-25 16:11
他也只是个打工的吧,虽可恨。但确是不妥
作者: huang2738    时间: 2016-11-25 16:23
方式不对,但是效果应该很好
作者: 卖地磅秤    时间: 2016-11-25 16:45
一群法盲!对物管某人的做法,轻则治安拘留,重则面临刑罚(0-3年有期徒刑)!!打广告,没有对错,只是没有经过物管同意而已,物管可以罚款、教育等。经过物管同意的广告,在小区少了吗?物管收了费,小区业主有利益吗?说明一点,物管坚决不可以约束人身自由,更不可以游街示众!完全可以被以“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论处!
作者: ilkevin    时间: 2016-11-25 17:03
说物管干得好的都是法盲!
作者: cq777    时间: 2016-11-25 18:16
无解,有时候只有法盲对法盲才有效果。
作者: 浴火重生    时间: 2016-11-25 19:09
法盲太多,有执法权的部门不执法,一群保安来违法,一群法盲在叫好,一群老板躲在背后
作者: longshangyong    时间: 2016-11-25 20:03
限制人身自由,违法的哦,也是欺负别个不懂法
作者: longshangyong    时间: 2016-11-25 20:07
物管还钓鱼,肯定还打了人,这下玩大了
作者: CQDEPY    时间: 2016-11-25 20:17
这是违法对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侮辱人格后果比较严重咯
作者: 参考消息    时间: 2016-12-3 11:26
两江风 发表于 2016-11-25 10:51
虽然可恨,但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

北京有朝阳群众----重庆有大渡口群众---------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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