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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市教委发文 禁止普通中小学盲目撤并 [打印本页]

作者: 龙磷石海    时间: 2017-6-17 21:19
标题: 重庆市教委发文 禁止普通中小学盲目撤并
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禁止普通中小学盲目撤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布局调整,禁止普通中小学盲目撤并。
    《通知》指出,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和高中普及规划,布局相适应的城乡普通中小学。严格撤并条件,保障学生依法入学。
    《通知》明确,各区县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撤并工作的管理,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要依法报属地人民zf批准,报市教委备案。高中阶段学校撤并要报市教委批准。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和强行撤并学校,坚决禁止出现因盲目撤并学校而引发的群众不满和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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