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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房屋公摊和采光问题的说明:南京翠屏清华园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后彩虹呀    时间: 2017-10-1 12:29
标题: 注意房屋公摊和采光问题的说明:南京翠屏清华园
注意房屋公摊和采光问题的说明:南京翠屏清华园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只有建设部的规章和地方zf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多层8%—15%;小高层10%—20%;高层15%—30%。南京翠屏清华园更多的资讯可以参考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根据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定,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工程、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以及面向业主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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