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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要争了,10.28坠江大巴驾驶员应负主要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18:54
标题: 不要争了,10.28坠江大巴驾驶员应负主要责任
本帖最后由 莫搞豪 于 2018-11-5 20: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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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起因是垃圾人打驾驶员,
驾驶员和坛子上的脑筋转不过弯的人一样,也可能是这么认为的:
只要有人打了他,那么造成的一切,责任都应由打人者负主责,于是就放任或故意在平直的桥不直行,视频上不是见他猛甩了一盘子吗?是不是想人为或故意制造一个撞来车的一交通事故去赖算在那个垃圾人身上呢?










哪知根本控制不了局面了,于是就那个了。

要是驾驶员没有这么种想法,而是排除一切干扰,为了一车人的安全,死死把握端正端直好方向盘或减速或停车,并大声喝斥来打他的那垃圾人:我在开车,为了大家的安全,请远离我,请有识之士上来拉开她。这个大悲剧就根本不可能发生了。           


用手机打了他一下两下,不足以造成什么的,本能不本能,你想想我们重庆的邱少云的英雄事迹吧:当美军盲目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草丛立即燃烧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到他身上,燃着了棉衣。为了不暴露目标,确保全体潜伏人员的安全和攻击任务的完成,他放弃自救,咬紧牙关,任凭烈火烧焦头发和皮肉,坚持30多分钟,直至壮烈牺牲。

这他就是有铁的纪律,是取得胜利或避免悲剧发生的保证。

这些天来我看了一下,在坛子上有好多我平时就很欣赏的观点和帖子的人,在这一责任的划分上,他们的看法和观点都如我上所说的,和我一样。
还没有明白过来的坛友,你们好好想想吧,相信你们也会明白过来的,虽然明白过来要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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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1:https://www.iqiyi.com/v_19rr2p0q7g.html
视频2:https://www.iqiyi.com/v_19rr2pl79s.html#curid=1505291900_cf2a641d4b5ad8838f5b76e0ba319748






作者: zslogo    时间: 2018-11-5 19:00
你也不要自以为是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来对驾驶员进行道德枷锁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5 19:00
楼主自嗨,你高兴就好!
作者: zslogo    时间: 2018-11-5 19:00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你这都是事后诸葛亮
作者: 落花开    时间: 2018-11-5 19:34
司机和恶妇都有责任,之间的区别是司机有维护运输安全的责任。
作者: 落花开    时间: 2018-11-5 19:34
司机和恶妇都有责任,之间的区别是司机有维护运输安全的责任。
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19:49
那么请问如果不是邱少云难道主要责任就不是美军敌人而是叫喊的战士吗??楼主用心险恶
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19:52
妇女是美军敌人,驾驶员没有做到邱少云一样的英雄,但是自然不能说叫喊的战士是罪魁祸首
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19:52
妇女是美军敌人,驾驶员没有做到邱少云一样的英雄,但是自然不能说叫喊的战士是罪魁祸首
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19:52
当然驾驶员反击这是有错,但是罪魁祸首还是打司机这个行为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0:11
ningyuan 发表于 2018-11-5 19:52
妇女是美军敌人,驾驶员没有做到邱少云一样的英雄,但是自然不能说叫喊的战士是罪魁祸首

错,这里仅仅是指的是他身上燃烧的火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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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20:12
莫搞豪 发表于 2018-11-5 20:11
错,这里仅仅是指的是他身上燃烧的火的多!

忍住火了是英雄,但是罪魁祸首是放火的人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0:30
ningyuan 发表于 2018-11-5 20:12
忍住火了是英雄,但是罪魁祸首是放火的人

不要扯远了,本身打仗就是和敌人打,是敌对的,这个不说也知。
敌人的燃烧弹打过来了,再正常不过的战争了,
但是他忍了,反而没有让敌人的阴谋得逞,让更多的战友没有暴露,从而保护了战友。
我的意思火都烧到英雄的身上来了,他都能不乱方寸,
而这个驾驶员呢? 不牢牢的控制方向盘,好多人都分析他是想制造一起交通事故,来扩大事态,哪知后来的结局他根本控制不了了。


作者: ningyuan    时间: 2018-11-5 20:46
莫搞豪 发表于 2018-11-5 20:30
不要扯远了,本身打仗就是和敌人打,是敌对的,这个不说也知。
敌人的燃烧弹打过来了,再正常不过的战争 ...

控制住了是英雄,控制不住也不是罪魁祸首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03
当时一名48岁的女乘客,因错过了下车地点,要求司机中途停车,司机拒绝了。女乘客很激动,和司机起了争执。争执升级后,女乘客用手机袭向司机脸部,司机气不过,在公交车时速50多公里的情况下,两人产生了肢体冲突。  互殴间,只一分多钟的时间,随着后面乘客惨厉的尖叫,“轰”的一声,公交车冲出护栏,冲入长江,一切,都结束了!  反应败给了时间,车速败给了分心,理智败给了任性,斗气败给了死亡……  而车上,除了司机和女乘客,还有14名其他无辜乘客。  他们中间,有准备安享晚年的耄耋老人,有童蒙未开的幼年孩子,有初为人母的年轻妈妈,也有风华正茂奔往工作岗位的年轻人……  14名无辜的生命,全都做了这场争执的陪葬!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06
从刑法角度分析责任人 一 对司机而言,暂不考虑其已死亡,则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承载一车十四名乘客之时,与女乘客产生肢体对抗,脱离方向盘等违规操作,不仅置车中十四名乘客性命于不顾,而且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道路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仍然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赌上车内多人、车外不特定多数人的性命,最终酿造悲剧,十多个人命丧江中。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1:10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1:03
当时一名48岁的女乘客,因错过了下车地点,要求司机中途停车,司机拒绝了。女乘客很激动,和司机起了争执。 ...

完全正确,看来这个坛有真知灼见的大有人在哈!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1:24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1:06
从刑法角度分析责任人 一 对司机而言,暂不考虑其已死亡,则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承载 ...

你这个等于没说,司机违法这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同样那个女人也违法了。但现在争论的是谁的责任更大。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27
ningyuan 发表于 2018-11-5 19:52
当然驾驶员反击这是有错,但是罪魁祸首还是打司机这个行为

作为服务业的公交车驾驶员,他的主要责任是什么?就是不顾全车人的生命安全和乘客对骂互殴吗?乘客固然有错,难道驾驶员就应该骂回去打回去?解决突发事件就是以骂对骂,武力回应!别忘了,这一切是在司机驾驶公交车行驶的同时进行的。时速50公里的速度,桥面限速才60公里。我想问公交车驾驶员入职的安全责任培训是怎么培训的?是可以不顾全车乘客安全和乘客对骂吗?
作者: 江之舟    时间: 2018-11-5 21:30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1:03
当时一名48岁的女乘客,因错过了下车地点,要求司机中途停车,司机拒绝了。女乘客很激动,和司机起了争执。 ...

司机未履行安全第一的职责,是造成惨剧的根本原因,负主要直接责任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33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1:24
你这个等于没说,司机违法这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同样那个女人也违法了。但现在争论的是谁的责任更大。

还用说吗?司机列的第一责任人。当然司机要负主要责任,因为十几个人的生命安全在他手里,虽然乘客有错在先,司机就应该和乘客对骂互殴?别忘了,公交车驾驶员的第一责任就是要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这个必须无条件放到第一位!就像军人必须保卫国家安全,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一样!
作者: 江之舟    时间: 2018-11-5 21:33
好好学习安全法吧,什么也不懂,只会当咬卵匠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45
江之舟 发表于 2018-11-5 21:33
好好学习安全法吧,什么也不懂,只会当咬卵匠

咬卵犟的理由就是女客先动手!但他不管公交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第一就是必须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车没有行驶是在停止状态下的争吵互殴,那么女客肯定是第一责任人,但在公交车行驶中发生的这一切,就此次事件来说,公交车驾驶员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作者: zhshml    时间: 2018-11-5 21:46
现在假设是一名战士在站岗,如果遇到有一名妇女无理取闹,坑定这女的要被马上崩了的。叫妨害公务安全
作者: 江之舟    时间: 2018-11-5 21:51
在泼妇没有较大程度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驾驶员较大幅度的转身回击泼妇,就可认定为没有履行安全第一职责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1:55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1:33
还用说吗?司机列的第一责任人。当然司机要负主要责任,因为十几个人的生命安全在他手里,虽然乘客有错在 ...

司机还手,肯定是有错(司机有责这是肯定的),但还手(还手时并没有偏离方向)并不是导致坠车的直接因素!如果是因为女人的攻击,导致司机严重分心丶脑袋发懵,判断和反应力严重减弱,最终导致坠江,那恐怕女人的责任就更大些了。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1:57
江之舟 发表于 2018-11-5 21:51
在泼妇没有较大程度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驾驶员较大幅度的转身回击泼妇,就可认定为没有履行安全第一职责

对,驾驶员受到攻击,第一选择应该是刹车!然后才是反击!关键是,在升级成互殴之前的争吵!驾驶员就已经是危险驾驶了,一边吵架一边开车,严重威胁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了!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2:01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1:55
司机还手,肯定是有错(司机有责这是肯定的),但还手(还手时并没有偏离方向)并不是导致坠车的直接因素 ...

就现在公开的信息来看,很明显是驾驶员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驾驶员的处理不当,让争吵事件逐步升级成互殴,最终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作者: 68543352    时间: 2018-11-5 22:02
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驾驶员往左打方向盘?真的是女乘客的行为导致的吗?可以看到,在互殴过程中车辆没有失控,反而是互殴行为停止后驾驶员才往左打方向盘致使车辆失控。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2:08
江之舟 发表于 2018-11-5 21:51
在泼妇没有较大程度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驾驶员较大幅度的转身回击泼妇,就可认定为没有履行安全第一职责

还手司机有责,但还手时车子并没有偏离方向。偏离方向是后面的事情。至于司机没踩刹车丶乱打方向等等,都可能是因为女人的严重骚扰而失去了心智。一句话:脑袋已经懵球了。其实这种经历每个人都有过,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智商丶反应基本为零。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2:12
68543352 发表于 2018-11-5 22:02
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驾驶员往左打方向盘?真的是女乘客的行为导致的吗?可以看到,在互殴过程中车辆没有失控 ...

我不是帮司机说话,其实我第一次看视频时,直接的反应是:司机故意。而且给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后来我仔细回忆自己怒火中烧的状态,发现当时智商丶反应真的接近零。那种状态下做什么不可思议的蠢事都是可能的。但确实也不排除是故意,所以这事儿很难说。
作者: 7.2--]_-31    时间: 2018-11-5 22:17
ningyuan 发表于 2018-11-5 20:46
控制住了是英雄,控制不住也不是罪魁祸首

在中国就有那种人 认为 主动犯错的不是主要的  主要的是后面处理的人没处理好 要负主要责任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2:28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2:12
我不是帮司机说话,其实我第一次看视频时,直接的反应是:司机故意。而且给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后来我仔细 ...

当然你还应该看看视频之前几分钟发生的事情,长达5分钟多的争吵,两站停车上下客,而司机没有处理好争议,一路争吵到桥上,继而升级为互殴!不要忘了,司机的第一责任是什么?是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责任,很遗憾,司机选择的是对骂和互殴!完全不把十几名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和你恰好相反,我最初看到视频,我认为女客要负主要责任,当所有信息结合起来看后,我现在坚决认为司机应该负主要责任。安全责任必须无条件放到第一位!如果没有长达5分钟的争吵,女客直接上来就是打司机,那么就肯定是女客的主要责任。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2:50
我打个比方,各位别激动。。如果开大巴的是你,车上坐着你的老婆孩子父母还有朋友之类的。。然后这个女泼妇如视频中这样先动手打你,那么我就问一下,你能克制住内心的猛虎,先停车再处理事情,比如先停车再反击打这个女乘客或者报警?还是义无反顾的边开车,边反击?  一个司机枉顾职业道德,更不顾交通法,导致十几条人命枉死。他有多委屈?多大的委屈让他做出错误的操作? 死了这么多人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去为他开解?他开着车,他控制着方向盘。 他打了270度的方向。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2:59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2:28
当然你还应该看看视频之前几分钟发生的事情,长达5分钟多的争吵,两站停车上下客,而司机没有处理好争议 ...

之前的争吵并不是坠车的直接原因。就好比几个人一起捅人致死,法院判决时一定是查明致命一刀是谁捅的,那个人才是主要责任人。这次致命的是乱打那一下方向盘,司机打的!可这个时候很有可能司机已被泼妇骚挠得发懵了。从打方向到坠江那一段来看,司机完全一脸惘然。感觉他都忘记自己在干什么了
作者: 小猪冰冰    时间: 2018-11-5 23:00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1:24
你这个等于没说,司机违法这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同样那个女人也违法了。但现在争论的是谁的责任更大。

在争吵几个站后 ,上桥时,司机不走右侧大车道而选择走左侧小车道,就已埋下伏笔,当司机受攻击后,司机不早二秒不晚二秒,而是立即左转,就是为达到其预想之目的[正好左侧2个车道前后各有一车]。如果晚几秒再左转,司机因侵犯而导致车辆失控的理由就不成立。自杀一说不成立,是因为司机如果有此想法,完全可以选择右边下桥。干扰一说不成立,1是因为司机被打后还能立即准确反击女方一拳,显然意识十分清楚。2是因为司机视线一直看正前方,左边对向车道正好有车迎面开来,有参照物可帮助其判断,而且就算是有干扰,当左边第一个车开过后,再看见第2辆红车时应该已能反应过来,就该有相关应急动作,但司机一直没有,直到下江,司机也没惊慌反应!只是因红车司机的刹车改变了碰闯的角度,红车180度的转向反而还给客车一个助力,导致司机也不曾想到的悲剧!原本他就是只是想修理那婆娘而已。

作者: 美丽化成烟    时间: 2018-11-5 23:02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2:50
我打个比方,各位别激动。。如果开大巴的是你,车上坐着你的老婆孩子父母还有朋友之类的。。然后这个女泼妇 ...

从吵架开始,他就应该踩刹车,这很正确!这也是司机绝对的应负责任!但那个时候没踩刹车并不是坠江的直接原因。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司机和乘客吵架,有几个踩刹车了?
作者: 小猪冰冰    时间: 2018-11-5 23:03
68543352 发表于 2018-11-5 22:02
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驾驶员往左打方向盘?真的是女乘客的行为导致的吗?可以看到,在互殴过程中车辆没有失控 ...

在争吵几个站后 ,上桥时,司机不走右侧大车道而选择走左侧小车道,就已埋下伏笔,当司机受攻击后,司机不早二秒不晚二秒,而是立即左转,就是为达到其预想之目的[正好左侧2个车道前后各有一车]。如果晚几秒再左转,司机因侵犯而导致车辆失控的理由就不成立。自杀一说不成立,是因为司机如果有此想法,完全可以选择右边下桥。干扰一说不成立,1是因为司机被打后还能立即准确反击女方一拳,显然意识十分清楚。2是因为司机视线一直看正前方,左边对向车道正好有车迎面开来,有参照物可帮助其判断,而且就算是有干扰,当左边第一个车开过后,再看见第2辆红车时应该已能反应过来,就该有相关应急动作,但司机一直没有,直到下江,司机也没惊慌反应!只是因红车司机的刹车改变了碰闯的角度,红车180度的转向反而还给客车一个助力,导致司机也不曾想到的悲剧!原本他就是只是想修理那婆娘而已。

作者: 小猪冰冰    时间: 2018-11-5 23:03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2:12
我不是帮司机说话,其实我第一次看视频时,直接的反应是:司机故意。而且给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后来我仔细 ...

在争吵几个站后 ,上桥时,司机不走右侧大车道而选择走左侧小车道,就已埋下伏笔,当司机受攻击后,司机不早二秒不晚二秒,而是立即左转,就是为达到其预想之目的[正好左侧2个车道前后各有一车]。如果晚几秒再左转,司机因侵犯而导致车辆失控的理由就不成立。自杀一说不成立,是因为司机如果有此想法,完全可以选择右边下桥。干扰一说不成立,1是因为司机被打后还能立即准确反击女方一拳,显然意识十分清楚。2是因为司机视线一直看正前方,左边对向车道正好有车迎面开来,有参照物可帮助其判断,而且就算是有干扰,当左边第一个车开过后,再看见第2辆红车时应该已能反应过来,就该有相关应急动作,但司机一直没有,直到下江,司机也没惊慌反应!只是因红车司机的刹车改变了碰闯的角度,红车180度的转向反而还给客车一个助力,导致司机也不曾想到的悲剧!原本他就是只是想修理那婆娘而已。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3:21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1:27
作为服务业的公交车驾驶员,他的主要责任是什么?就是不顾全车人的生命安全和乘客对骂互殴吗?乘客固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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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3:26
江之舟 发表于 2018-11-5 21:30
司机未履行安全第一的职责,是造成惨剧的根本原因,负主要直接责任

就是这样的啊!

作者: morgen    时间: 2018-11-5 23:27
就是故意的,打人和杀人在刑事上区别很大。何况还连带了十三个乘客。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3:28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2:50
我打个比方,各位别激动。。如果开大巴的是你,车上坐着你的老婆孩子父母还有朋友之类的。。然后这个女泼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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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rgen    时间: 2018-11-5 23:30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2:50
我打个比方,各位别激动。。如果开大巴的是你,车上坐着你的老婆孩子父母还有朋友之类的。。然后这个女泼妇 ...

真理有时候还是越辩越明。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3:30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3:02
从吵架开始,他就应该踩刹车,这很正确!这也是司机绝对的应负责任!但那个时候没踩刹车并不是坠江的直接 ...

司机一直危险驾驶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为什么公交公司不许乘客和司机聊天,因为聊天会影响安全驾驶,同样,和乘客吵架更是严重危险驾驶!因为吵架司机会多去看自己的吵架对手,而司机却长达5分多钟一直危险驾驶着,直到悲剧发生!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3:33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5 23:30
司机一直危险驾驶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为什么公交公司不许乘客和司机聊天,因为聊天会影响安全驾驶, ...

就是,和某些还没有转过弯来的人理论这么明显且摆着的道理,累呀!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5 23:42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2:59
之前的争吵并不是坠车的直接原因。就好比几个人一起捅人致死,法院判决时一定是查明致命一刀是谁捅的,那 ...

你也说只是可能,当然也有可能是故意的。但司机打左打一圈方向盘,视频可是拍的清清楚楚的!而司机在此次事件中犯错明显比女乘客更多,吵架,互殴,危险驾驶,急速左转弯!在桥上,还行驶超车道上!
作者: bhrs    时间: 2018-11-5 23:48
司机第一责任, 看不清的只能是是非不分智商问题。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5 23:53
bhrs 发表于 2018-11-5 23:48
司机第一责任, 看不清的只能是是非不分智商问题。

就是,类似的问题,不举一反三,
那些还没有看出这个唯有这司机的责任更大的人,真的是智商和素质都太低了!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6 00:05
要是这些还不知道司机责任更大的人是客车司机,不得不说就很危险!有关部门就应该早日把他们清除出司机队伍,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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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q777    时间: 2018-11-6 00:56
zhshml 发表于 2018-11-5 21:46
现在假设是一名战士在站岗,如果遇到有一名妇女无理取闹,坑定这女的要被马上崩了的。叫妨害公务安全

关键是你把十几个过路的人崩了为毛呀。
作者: 石头剪刀布    时间: 2018-11-6 07:41
垃圾人是事情的起因,驾驶员负第一责任
作者: 68543352    时间: 2018-11-6 08:52
公交车不是应该靠右边车道行驶吗?为啥会在左边车道上,说明驾驶员在上桥之前就已经没按规矩驾驶了。
作者: 钓鱼岛主    时间: 2018-11-6 10:28
视频很说明问题,而且如果驾驶员真的说那句“来嘛”,相信陪审团会作出自己的判断
但人死无对证,死者为大,此事留给活着的人最大的意义就是各方面都要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很关键一条是管理方要加强规范操作的教育培训,虽然泼妇女人是诱因(现实中这类人不少),但公共机构人员不按安全操作处置,罪不可逃
作者: quk    时间: 2018-11-6 11:48
     #重庆大巴车坠江#  "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导致了重庆大巴坠江。 脑残乘客辱骂殴打司机,司机跟她争执中,多次扭头转身,产生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误以为车辆在右转,于是急打左方向,酿成惨剧。  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是什么?就是当你的身体在顺时针旋转(每秒转60°),头部却又迅速从右往左急速转动60°角以上时,你会感觉到自己在向右旋转,完全无法定位;如果头部从右往左转动时还伴随抬头低头时,还会感觉到自己在向前翻滚。所以大巴车司机在转身挥拳还击脑残乘客后,又迅速回头到正前方看路,等于头部回转了90度,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产生车辆正在右转的错觉,于是向左急打方向盘,当1秒后错觉消失后,司机发现车辆已经失控,于是大喊「完了完了」,15条生命消失了。 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第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系谢溯江在2000年对12名身体健康、休息良好、前庭正常、无晕船史的男性青年志愿者进行了上述的「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实验,12位受试者均出现了错觉,其中9位感觉自己在右旋,3位感觉自己在前翻。原因就是耳道半规管中是有淋巴液的,一边顺时针方向转身一边猛向左方回头90度时并观察外界时,淋巴液会移动,来自半规管、耳石以及视觉等突然传入中枢 ,使受试者突然产生到自己仍然在向右旋转的错觉。 1992年版的《航空医学》记载了6起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导致的事故,其中4起的飞行员都失去定向能力而跳伞。2000年6月19日解放军94129部队又发生了这样一起飞行员以为自己向前、向右的滚转错觉,最终放弃飞机跳伞。为什么后来航空界很少出现这种问题了?因为飞行员都做过针对性的训练。 所以,飞行员产生错觉的时候,都强调「看外不动内,动内不看外」,而司机师傅不懂这个,又被脑残乘客激怒,在产生错觉后没有第一时间紧急刹车反而是急打方向盘,对这个事故要负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当然是脑残乘客自己找死,还祸害了一车人。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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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6 20:54
(****新闻网站)北京11月6日电 11月5日,浙江乐清,公交司机张师傅6年前写了一个“忍”字贴在车上,给乘客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说自己开了20多年公交车,遇上很多不讲道理的乘客,挨过很多骂,自己也是个暴脾气,便以此警醒自己别冲动。
****人民广播电台消息,发到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据悉,该名司机将此贴在车上已有6年之久。
因为这么多年,公交上的乘客素质不一,有的乘客可能会投币不足,或者到了站却没有下车,事后为难司机,这些情况都容易让他恼火。
他表示自己本来就是个暴脾气,但是如果全都用情绪解决问题,很容易出现危险,所以司机想了这个办法将一个“忍”字贴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时刻提醒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
相比较于前些日子重庆发生的公交坠江事件,现在仿佛还历历在目,并且也时刻警醒着所有公交司机,一定要学会冷静驾驶,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付出惨重的代驾。
对此,有网友表示“应该给这位司机发个奖,这种大气的精神值得推崇”;还有网友表示“乘客们也善待一下司机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善待他们就是善待自己啊”。(王婷)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08:33
说公交车驾驶员没有责任的,这样下去更危险!就重庆来说,让3000万老百姓每个都文明乘车确实不容易,但让几万公交车驾驶严格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责任意识应该更容易!首先就是要确定公交车驾驶员的第一责任是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安全将乘客送到站。必须无条件确保!这必须放在第一位!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09:23
重庆公交坠江后,超4500万人响应这个倡议!


人民法院报
14小时前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官方头条号
“社会这辆大公交上,没有人能置身事外。”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之后,由****政法委官方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发起的正能量倡议,短时间内在网上引起热烈反响。截至11月6日15时,已有超过4500万网友一同发起倡议——“化解戾气、拒绝冷漠,弘扬正气、从我做起!”

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造成15人死亡。此后,****部门根据车内监控视频公布坠江原因,系乘客刘某因错过车站与司机激烈争执、厮打,使公交车坠桥。

事发后,人们对刘某恶行同声谴责,对逝去生命深感痛惜。同时,人们也在深刻反思:为了不让这样的惨剧重演,我们能够做点什么?

11月4日,中国长安网、长安剑发出网上倡议,号召公众不做冷漠的围观者、低俗的跟风者、负能量的传播者,热情为见义勇为者鼓掌,勇于对暴戾悖德者说不,从自身做起,守护好“社会这辆大公交”。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09:37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09:23
重庆公交坠江后,超4500万人响应这个倡议!



很好,一次完美的甩锅!

把这样的责任甩给乘客出面,而不强调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责任意识是非常危险的,同时也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意识,遵守规则!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09:44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09:37
很好,一次完美的甩锅!

把这样的责任甩给乘客出面,而不强调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责任意识是 ...

不出所料,果然还是有人认为人民法院报都没我权威,你是第一个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0:06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09:44
不出所料,果然还是有人认为人民法院报都没我权威,你是第一个

这份倡议就可以洗脱女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没有责任吗?文中有没有提到司机和泼妇的责任?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10:10
本帖最后由 大龙 于 2018-11-7 10:34 编辑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10:06
这份倡议就可以洗脱女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没有责任吗?文中有没有提到司机和泼妇的责任?


你实在看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争了几天你连争论的焦点都没搞明白。呵呵,果然是第一人。不再回复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0:21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09:44
不出所料,果然还是有人认为人民法院报都没我权威,你是第一个

一个三岁和一个一岁的幼儿是不是也要因为自己没有出面制止女客的行为而为自己的死负责任?当然我也希望全车乘客能勇敢站出来制止。但我们也应该去批评他们不出来制止。就像一个老人摔倒了,我也希望每个路人都去扶一下。但我们没有理由去批评行人没有去扶,事实上曾经有人去扶了,却被判决该承担他撞到老人的责任!我很迷茫,真的,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们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0:23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10:10
你不明白我也没办法

官方公布的女客和司机互殴共同犯罪难道是错误的?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10:35
你实在看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争了几天你连争论的焦点都没搞明白。呵呵,果然是第一人。不再回复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0:56
给大家看看几起类似事件的正确模式。  2012年12月,西安公交司机突发心脏病,忍痛停车保乘客安全。  2018年4月2日,安徽蚌埠,包师傅驾驶长途大巴,一名女乘客提出停车。遭拒后抢夺方向盘,包师傅抓紧方向盘,停车并报警。  2017年6月,重庆铜梁区,一名男子在公交出站200多米后,要求下车。遭到拒绝后,该男子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司机紧急停车,此时车辆距路边水沟仅几厘米。最终,男子被行拘5日。  更有一部分人谴责、斥责其他乘客的冷漠不作为,哥更郁闷了,咋把这个都与事故扯上关系呢?人心冷漠,道德沦丧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不是一个事件就能改变的。  胡适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而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最终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渐进式。  作为一名老教练,认为当务之急是 公交公司要提高驾驶员的准入门槛,培训驾驶员的应急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或许可以减少惨剧发生的几率。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0:59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10:35
你实在看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争了几天你连争论的焦点都没搞明白。呵呵,果然是第一人。不再回复

本帖的焦点就是认为司机应该为此次事件负主要责任!女客同样负责!属于司机和女乘客共同犯罪!是你自己没有弄明白!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1:02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10:56
给大家看看几起类似事件的正确模式。  2012年12月,西安公交司机突发心脏病,忍痛停车保乘客安全。  2018年 ...

还有就是我反复强调的加强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安全责任意识!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12:14
本帖最后由 大龙 于 2018-11-7 12:29 编辑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10:59
本帖的焦点就是认为司机应该为此次事件负主要责任!女客同样负责!属于司机和女乘客共同犯罪!是你自己没 ...


你是真看不明白还是在装哈?人民法院报报道****机关认定的谁是主要责任你看不明白?二次提到的刘某是谁?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2:44
ningyuan 发表于 2018-11-5 19:52
当然驾驶员反击这是有错,但是罪魁祸首还是打司机这个行为

不只是有错,这是危险驾驶,是在犯罪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2:51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12:14
你是真看不明白还是在装哈?人民法院报报道****机关认定的谁是主要责任你看不明白?二次提到的刘某是谁?

根据调查事实,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

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

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7 14:39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12:51
根据调查事实,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 ...

你转的不知出处的文字证明了焦点问题谁是主要责任吗?你转的不知出处的文字权威性能和人民法院报(有****部门的认定结论)相比吗?

智商是个好东西,你需要多补点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7 15:04
大龙 发表于 2018-11-7 14:39
你转的不知出处的文字证明了焦点问题谁是主要责任吗?你转的不知出处的文字权威性能和人民法院报(有****部 ...

呵呵,咬卵犟没有,事实就是事实!当然你可以说我转发的是野鸡文章!
作者: 根在重庆    时间: 2018-11-7 18:24
不评价你说的对或错,但按你这狗屁逻辑,邱少云忍了不能忍的痛光荣牺牲了,完成任务成了英雄!但万一没忍住吼了一嗓子,被爆露了,是不是会被你定罪为叛国罪,汉奸?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7 21:51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7 15:04
呵呵,咬卵犟没有,事实就是事实!当然你可以说我转发的是野鸡文章!

[attach]1375073[/attach]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7 22:35
根在重庆 发表于 2018-11-7 18:24
不评价你说的对或错,但按你这狗屁逻辑,邱少云忍了不能忍的痛光荣牺牲了,完成任务成了英雄!但万一没忍住 ...


要是这些还不知道司机责任更大的人是客车司机,不得不说就很危险!有关部门就应该早日把他们清除出司机队伍,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作者: 长江村{原}    时间: 2018-11-8 06:27
驾驶员对乘客生命安全来说是颗地雷,这次燃爆是自爆还是被人引爆我认为比较重要。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0:17
根在重庆 发表于 2018-11-7 18:24
不评价你说的对或错,但按你这狗屁逻辑,邱少云忍了不能忍的痛光荣牺牲了,完成任务成了英雄!但万一没忍住 ...

邱少云被烧怎么死都是烈士。这不可否认!之所以被全国人民敬之为英雄!就是因为他为了战友的安全,忍住了一般人忍不住的痛苦。说什么汉奸只代表你极端的愚蠢和无知,甚至对善恶豪无辨的能力!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1:53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从法律上讲,乘客上了公交车,购了车票,就和公交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那么在这个合同关系当中,就包括了公交公司要保证乘客在车上乘车过程中的安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司机应该立即停车,报警。以保证安全为重。考虑到乘客的安全,考虑到路面上公共交通的安全,而不能够意气用事和这个乘客发生争执,甚至于由争执演变为互相的打斗。”  虽然乘客女子刘某也涉嫌犯罪,网友对她的行为一面倒地进行声讨,但论及该乘客与司机冉某的责任谁更大,法学专家们都一致认为,司机的责任更大——“因为司机在发生这个事件的时候没有冷静的处理,没有采取断然的一些保护措施保护这些乘客的安全,而是意气用事,造成了这样一个不可挽回的人间悲剧”。  责任谁更大,这其实也用不着专家分析,看过视频大家都一目了然。从公布的最后十秒视频看来,女乘客刘某虽有骂司机、用手机打司机的行为,但这所造成的骚扰性质并未直接造成车辆失控。真正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司机冉某忽然猛打方向盘,将车辆撞向大桥护栏,才导致公交车撞毁护栏冲下河流,全车人员惨死。  人们都在说,司机也是常人,不是圣人。有他的情绪,被打还击也是正常反应。作为公交司机,保证乘客安全是一项很基本的职业素质。比如说客车若是坠崖,作为司机是不允许像乘客一样在坠落过程中爬窗逃命的,这也是基于这点职业素质,要求司机随时随地都要保证车上乘客安全为第一要务,甚至更重要于其性命。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8 12:24
本帖最后由 大龙 于 2018-11-8 12:26 编辑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8 11:53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从法律上讲,乘客上了公交车,购了车票,就和公交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那么 ...


你找再多的野鸡文章有啥子权威性?你需要找的是脑补智商的药才是急迫的。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2:45
大龙 发表于 2018-11-8 12:24
你找再多的野鸡文章有啥子权威性?你需要找的是脑补智商的药才是急迫的。

看了你的言论,你除了人生攻击你还会什么?你根本就不配提智商两个字,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你应该说出来司机为什么不负责的理由,而不是在这里咬卵!
作者: 根在重庆    时间: 2018-11-8 14:42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8 10:17
邱少云被烧怎么死都是烈士。这不可否认!之所以被全国人民敬之为英雄!就是因为他为了战友的安全,忍住了 ...

我只想说他举得例子不恰当,你这头猪居然乱咬人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8 14:55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8 12:45
看了你的言论,你除了人生攻击你还会什么?你根本就不配提智商两个字,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你应该说出来司 ...


劳资说过司机不需要负责的吗?争论了几天你连争论的问题都没搞明白,真是你妈一头猪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5:03
大龙 发表于 2018-11-8 14:55
劳资说过司机不需要负责的吗?争论了几天你连争论的问题都没搞明白,真是你妈一头猪

你确实是你妈生的猪,老子从一开始回贴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司机应该负主要责任。是你一直在咬卵!
隔壁论坛的都在取笑本论坛的人只会骂人了
确实现在论坛里就知道骂人了,呵呵!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5:34
美丽化成烟 发表于 2018-11-5 23:02
从吵架开始,他就应该踩刹车,这很正确!这也是司机绝对的应负责任!但那个时候没踩刹车并不是坠江的直接 ...

如果在争吵的时候司机踩刹车了,停着不走。就算接下爆打女乘客一顿,我都不会去指责这个司机,因为这个女乘客确实欠揍。说实话,现在这样低素质的乘客很多。虽然司机打人违反职业操守,但至少没有危及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但司机却是一直选择危险驾驶的方式和女乘客争吵!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8 15:54
本帖最后由 大龙 于 2018-11-8 16:00 编辑

你算哪把夜壶?老子只问你一句,你的观点和你找的那些野鸡文章有人民法院报报道****部门的认定结论权威不?
作者: 大龙    时间: 2018-11-8 15:55
本帖最后由 大龙 于 2018-11-8 15:57 编辑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8 15:34
如果在争吵的时候司机踩刹车了,停着不走。就算接下爆打女乘客一顿,我都不会去指责这个司机,因为这个女 ...



你算哪把夜壶?老子只问你一句,你的观点和你找的那些野鸡文章有人民法院报报道****部门的认定结论权威不?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19:27
大龙 发表于 2018-11-8 15:55
你算哪把夜壶?老子只问你一句,你的观点和你找的那些野鸡文章有人民法院报报道****部门的认定结论权 ...

老子什么都不算,只是老子看问题不像某些低智商人的只看问题的表面,他们只看到十几秒视频,而我看得更深远!从事情的起因,和公交车驾驶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安全责任意识,去分析。某些人甚至把司机当英雄了,但官方就是认定是女乘客的和司机互殴共同犯罪而造成的事故!呵呵!
作者: 莫搞豪    时间: 2018-11-8 20:15
xiebin8860 发表于 2018-11-8 11:53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从法律上讲,乘客上了公交车,购了车票,就和公交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那么 ...

从公布的最后十秒视频看来,女乘客刘某虽有骂司机、用手机打司机的行为,但这所造成的骚扰性质并未直接造成车辆失控。真正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司机冉某忽然猛打方向盘,将车辆撞向大桥护栏,才导致公交车撞毁护栏冲下河流,全车人员惨死。


权威!

作者: xiebin8860    时间: 2018-11-8 20:24
大龙 发表于 2018-11-8 15:54
你算哪把夜壶?老子只问你一句,你的观点和你找的那些野鸡文章有人民法院报报道****部门的认定结论权威不?

作为公交司机,保证乘客安全是一项很基本的职业素质。比如说客车若是坠崖,作为司机是不允许像乘客一样在坠落过程中爬窗逃命的,这也是基于这点职业素质,要求司机随时随地都要保证车上乘客安全为第一要务,甚至更重要于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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