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份,张先生与开发商签了合同,买了叠彩山小区的一套期房。
张先生的这一套房子,面积约86平米多,总价约130万元,单价算下来,接近1.5万元。
张先生介绍,合同约定,2019年3月底接房。
在此之前,张先生怀着即将接房的喜悦心情,约了几个朋友来提前打探,发现小区还在施工当中,根本看不到可以接房的半点影子。
后来,业主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交涉的结果是,初步预计在当年的七八月份接房。
当时,张先生和其它业主还是对小区抱有信心,大家一直憧憬着开发商尽快把房子建好。
业主们等啊等,一直等到快8月底了,接房仍然没有确切的消息。
业主们还发现,开发商还没有按规定缴纳契税。如果契税未缴纳,将办不到房产证。
于是,业主又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
开发商在当年的8月30日,给业主们出具了工程进度及相关事宜的承诺书,承诺住宅交房时间为当年的11月30日,契税在2020年3月30日之前完成缴纳。具体内容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