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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限制离婚自由为条件的协议有没有效 [打印本页]
作者: si78 时间: 2022-7-17 17:21
标题: 以限制离婚自由为条件的协议有没有效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以限制离婚自由为条件的协议有没有效?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深圳婚姻律师给出的具体意见。 以限制离婚自由为条件的协议有没有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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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hekk 时间: 2022-7-17 23:22
章全面决很好啊,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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