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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三月维权化解两年前的强拆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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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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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商场的灭顶之灾

2010年5月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南泥街一幢经营了十年之久的三层电器商场在推土机的悲鸣声中轰然倒塌了。远在银川的店主李显明(化名)连夜赶回,看到的只是满目苍夷,商场中所有商品被洗劫一空。更让人揪心的是,10年来的公司经营账本、全部凭证、20多万的欠账原始单据、税务****、家电下乡****和各种存根大部分都不见了,所有商品的包装箱、包装箱内的家电下乡标示卡、产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彩电遥控器等也均在拆除过程中被砸毁、烧毁了。这就意味着今后这些商品再不能作为正常商品销售,而仅这一项损失就已高达70多万。而给李显明的电器商场带来灭顶之灾的“黑手”,来自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家已失,店已灭,但全家老小以及全体60名员工的日常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为了扛起这幅重担,坚强的李显明四处筹钱,在街区对面租了一间门面房重振旗鼓。逾100万的店铺租金以及日常水电开支、工资税金,让本已损失惨重的李显明更加债台高筑。

中篇:艰辛的上访之路

“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每每四顾拆得一片狼藉的电器商场废墟,李显明心里都是化不尽的凄凉。没多久,他在这片废墟上搭建起简易布蓬,宣示他的抗议。

2010年7月4日,因开发商南方房地产公司要求强行施工,西吉县****局出动大小警车2辆,警力四十多人,强行拆除了李显明搭建的简易布蓬。拆除过程中,李显明向在场负责指挥的警官苦苦哀求,但后者毫不客气地斥责道:“立刻走得远远的,否则把所有人都抓起来,看你们还敢不敢”……远远地看着布篷被撕烂划破,尔后弃之如敝屣,李显明几乎听到内心深处愤怒的呐喊。

随后的日子里,李显明不断奔波在区、市等多级部门,欲将其遭遇的不幸上报给有关ld。然而,迎接他的不是闭门羹,就是敷衍塞责、互相推诿。近两年的时间,李显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官府衙门”,但逝去的日子只是静静地印下、吞噬他落寞的信访足迹,而醮满他汗水、泪水的悲情拆迁故事,似乎从来只属于他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闯入衡量公平正义的疆域。而2012年初夏,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关于李显明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更是将他怵目惊心的故事轻描淡写、太平粉饰,以薄薄一页半纸,把违法强拆称之为正当履职,把损坏商品称之为妥善保管,把李显明要求的基本补偿称之为无理要求。

答复深深地刺痛了李显明的双眼,他如梦初醒,在中国特色的信访之路上,自己两年来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软弱无力、甚至荒诞。要想成功维权,信访不如信法!

下篇:黑暗中的光明

意欲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的李显明一开始找到了当地的律师,但并不果心如意,当地的律师不是震慑于zf势力,就是畏首畏尾、小心翼翼,维权效果极其微渺。李显明继续寻寻觅觅,找寻能担负重托的金牌律师。后经友人介绍,李显明不远千里来到北京,找到朋友推崇备至的纪召兵、周涛两位律师。经过一番咨询了解,李显明果断地决定委托纪召兵律师与周涛律师为其维权斗士,后二者最终历经三月紧密维权之作为他寻找到了“黑暗中的光明”!

【办案掠影】

纪召兵律师和周涛律师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之后,连夜制定出了周密的拆迁维权战略。

办案第一辑:刑事立案,给予当头棒喝

纪召兵律师与周涛律师将改写委托人李显明低迷悲催拆迁命运的第一方略定格为先礼后兵,遂,纪、周二律师给西吉县人民zf与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发出了言辞恳切的律师函,表明李显明一方誓将依法维权到底,寻求公平公正的决心。不过,这一“敲山”之作并未达到“震虎”之效,当地zf的傲慢委实不拘一格,律师函也好,专业拆迁律师也罢,均未落入其“法眼”。

面对地方zf及相关部门作壁上观的消极应对态度,纪、周二位律师采取了“黄雀在后”的先期计划,将一份请求立案审查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涉案房屋滥用职权、违法拆迁的《刑事立案申请书》提交至西吉县人民检察院、zg西吉县委政法委员会和zg西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果不其然,此举一下刺中拆迁方要害,让有关部门方寸大乱,急忙约谈二律师商议和解事宜。不过,由于自持强势的拆迁方所谓的诚意方案竞是连损失都难以填补的70万元,此次和谈很快搁浅。

办案第二辑:信息公开,加以有力打击

由于李显明一案与许多不规范的拆迁活动一样戴着神秘面纱,而且又属于具有特殊色彩的zf主导拆迁,无疑,弄清楚拆迁手续是否完备极为必要。而zf信息公开制度是法律赋予人民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一旦zf部门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就会因为信息公开而大白天下。借此“东风”,纪召兵律师与周涛律师向城建局、国土局和发改局等zf部门提出了zf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提供因建设使用李显明位于西吉县南泥街X号房屋所在地所作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zf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zf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收到了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行政机关此次未敢掉以轻心,陆陆续续作出了书面答复。在有关单位发来的信息公开资料中,纪、周二律师的火眼金睛很快便瞧出发改局作出的立项批复、城建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乃至西吉县人民zf作出的《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批复》都在事实与程序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法之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基于信息公开环节的重大发现,两位律师部署已久的法网收拢工作即将硝烟四起……

办案第三辑:三管齐下,狠抓对方漏洞

2012年9月,当“色浅深随夕照,江流日夜变秋声”成为时令的一番新写照时,纪召兵律师与周涛律师针对发改局作出的批复、城建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乃至西吉县人民zf作出的《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批复》存在的法律瑕疵,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纪、周两位律师还针对拆迁人对李显明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强行占用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并恢复土地原状。一时间,早已提起的刑事诉讼,新提起的捆绑式行政诉讼、直捣黄龙式民事诉讼三足鼎立。尔后,不堪重压的拆迁方主动求和,在律师的见证下与李显明调解成功,双方以70万元货币补偿、250平米门面房产权置换为对价签订了姗姗来迟的拆迁协议。

【律师说法】

本案从开始办案到调解结案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如此顺利的半年与当事人李显明痛苦的两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这个案子并不难,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非常明显,可是,为什么李显明苦苦上访两年也没有结果呢?究其原因,是他没有用对方法。上访之路难于登天,即使有关单位不互相包庇,仅是冗繁的层报系统就可以把事件拖垮。相比之下,遇到不法现象,法律维权才是最应高举的武器。在此,也告诫各位拆迁维权人,遇事勿慌勿恼,一定要保持冷静,相信法律、求助法律、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只有用对方法,才能避免更大的伤害,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章来源:拆迁律师  http://www.zmfuwu.com/13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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