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1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理财] 理财资讯男子委托他人理财 30万本金都给亏没了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5-26 0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摘要]李某与一家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理财,前几个月还照约定给利润,谁知几个月后这家公司亏损,理财本金也不给了。

本报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宋海红 胡科刚

李某与一家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理财,前几个月还照约定给利润,谁知几个月后这家公司亏损,理财理财新闻报道本金也不给了。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因委托理财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判决理财损失由理财理财新闻人承担。

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证券金融投资、实业投资、企业产品上市、大宗商品、服务咨询、阳光私募等业务的公司,于2012年在日照设立分公司,由王某担任该分公司负责人。

2013年6-8月,李某与该分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理财理财新闻资讯金额最低为10万元,由该分公司提供理财服务,每月的利润为初始入金量的2.5%—3%,合同到期后,由分公司将理财理财资讯本金转入理财客户的账户,剩余全部盈利归分公司。

上述协议签订后,李某向分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理财资金3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的最初一个月,该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李某账户支付理财利润,但后续的几个月,由于该分公司在理财过程中出现亏损,未能按时支付利润,合同到期后亦未偿还李某理财本金。

为此,李某将该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偿还理财资金及利润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李某损失30万元承担偿还责任。

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审判决,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返还李某理财本金和利润损失的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中的分公司系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公司法》第14条规定,分公司对外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其法人承担。”法官介绍,通过上述分析,李某与分公司签订的保本理财理财新闻动态协议合法有效,分公司应按约定返还李某理财最全面理财新闻资讯本金并支付利润,但因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故应由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返还理财本金及利润的责任。(来源:齐鲁晚报)

理财超市热门产品 更多猜你喜欢 私募私募精选E6号 3个月赚32.12%私募启辰天使母基金 聚焦互联网+基金半年翻2倍牛基 6个月赚202.23%基金“互联网+”主题基金 3个月翻倍热点国内顶尖私募平台:私募梦工厂 6个月收益超 200%年化收益率 29.1%预期年化收益 6%公募 | 汇添富移动互联抱紧新兴产业股基不放松 私募 | 晓峰2号致信基金 9年赚10倍,百亿基金掌舵者 固收 | 白领无忧理财首选固定收益产品,买的就是安全!




本文源自互联网,由整理发布:http://www.lijin818v.com/,转载请注明出处eu8V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