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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史迹保护和校园文化传承工作,校园内具有代表性的老建筑等不能轻易拆除、毁灭。
市教委要求,学校校园内具有代表性的老建筑、老校门、古迹、古树和文化廊桥,不能轻易拆除、损坏、毁灭。如果确因校园规划、校舍建设、老校区置换或移民迁校等原因,需要对它们进行保护性修缮、迁移、就地重建、易地复建的,必须进行校内公示,广泛倾听各方意见,制定可靠、可行、广大师生校友接受的实施方案。(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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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8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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