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汉釉陶锺
东汉釉陶锺,1969年11月出土于东溪镇的火电厂崖墓。因釉质与外形保存完好,造型端庄、线条简洁,加之当时出土较少,故其在1984年被四川省文管会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此件釉陶锺方唇,盘口,高领,颈微束,垂鼓腹,圈足。口外沿施一道凹弦纹,肩部施三道凹弦纹。除圈足外,通体施红棕色釉。口径15.7厘米、腹径26.2厘米、底径15.5厘米、高32厘米,重3.94千克。
锺是盛行于汉代的盛酒或盛粮食之器,与壶同型异名,兼做容量单位使用。
在中国古代,青铜器造价普遍高于陶器,因此,为死者陪葬之器物多选用制作成本更低的陶质同类器。
釉陶是以铅的化合物作为助溶剂,在800℃左右的条件下,一次性将胎釉烧成的低温釉陶器。它以普通粘土为胎,胎多呈砖红色,着色剂为铜和铁。在氧化气氛中,铜使釉呈翠绿色,铁使釉陶呈棕红或黄褐色。釉陶最早出现在西汉时期,流行于黄河一带的北方地区,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北方釉陶”。在西南地区,釉陶的发现多集中在东汉时期的现四川和重庆一带。
考古资料显示,釉陶仅见于墓葬而不见于居住地,这表明釉陶只作为明器随葬。釉陶的种类十分丰富,如忠州博物馆馆藏的釉陶类文物,常见的就有鼎、奁、壶、罐、耳杯、勺、案、博山炉、摇钱树座、灯、人物俑、动物俑等,涉及汉代物质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