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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公摊达50%:该给任性公摊念紧箍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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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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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漫画/赵斌
  长安论道
  无论围绕公摊面积的争议有多大,背后其实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两者的利益博弈。
  据中国之声报道,黑龙江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反映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屋公摊面积超级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方米,公摊面积的比率高达50%。
  虽然近年来围绕公摊面积比例的争议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如此高的比例还是让人瞠目结舌。
  自1998年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公摊面积就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开发商认为,住宅建设过程中总要留有一定的公共空间,比如消防通道、电梯井、垃圾站等等,这些公共空间一般由购房者享用,因此,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自然必须由购房者来承担。
  但购房者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并没有所谓的公摊面积。而且,公摊面积比例多少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再加上相关信息不透明,全是开发商说了算,购房者买房时不得不接受现有公摊面积的摊牌,这几乎跟“霸王条款”差不多。
  除了对公摊面积本身的合理性存在质疑外,公摊面积的多少才算合适同样意见不一。由于不同购房者的需求不一样,有些购房者需要楼间距更大、公共空间更舒适的小区环境,随之公摊面积就需要更大。
  而有些购房者更在乎公摊面积小、得房率高的住宅,这似乎也是大多数购房者的意愿。购房者本身的意见分歧,也导致了公摊面积的存废问题久拖不决。
  不过,无论争议有多大,背后其实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两者的利益博弈。
  但在房地产市场上,相对于开发商而言,购房者明显是个弱势群体。一般来说,购房者在支付房款时,总价款是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就套内建筑面积而言,购房人完全可以通过专业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测量成本低、简便、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但公摊面积则不然。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公摊部位在哪里,更谈不上对公摊部位进行测算。
  正是凭着市场上的强势地位,一些开发商就把公摊面积变成了“摇钱树”,趁机大发其财,造成现在的公摊面积越来越大。而购房者除了无奈掏钱外,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予以解决。
  目前,“房子是用来住的”已取得了民众的普遍共识。炒房者固然不能将住宅用来炒作牟利,开发商自然也不能在公摊面积上拿公众的利益来牟取暴利。尤其令人关注的是,哈尔滨此次涉事的住宅小区还是棚改户的回迁房工程。对于这种拿保障房和回迁户当“唐僧肉”的不良开发商,必须坚决予以严惩。
  更为关键的是,还需要尽快将公摊面积纳入法制化、法规化管理的轨道。包括厘清公摊面积的概念、限制最高比例,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使用面积交易等。
  总之,对公摊面积多念“紧箍咒”,既是对开发商行为的一种规范,也是保障购房者利益的实招。
  □李长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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