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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1-1-2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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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抽烟的鱼 于 2011-1-26 19:22 编辑
| 邮件字号: | 渝土房信箱[2010]2222 | | 回复单位: | 璧山县**** | | 呈批件内容: | 壁山县壁城街道马家桥村1组的曾平在我的土地上未经许可私自建厂房,多次到壁山国土局举报至今还没拆除
|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你好,来信收悉,责成国土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查:徐霞(曾平之妻)于2006年未经批准占用璧城街道马家桥村1组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璧城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站和璧城国土资源管理所于2006年10月31日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各处以罚款1000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对徐霞非法占地的行为再次予以行政处罚。此复。
| | 回复时间: | 2011-1-26 16:41:13 | | 回复方式: | 网站发布 | 而且在没有对土地所有者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在璧山还有法律可讲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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