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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记录] 北京人社局:员工违纪罚款 不得超过月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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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5:26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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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企业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中,对违反公司纪律进行罚款时,其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月薪的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市人力社保局昨日举办了专题在线解答活动,如果弄丢员工档案,应支付3万-6万元赔偿金。
单位强迫加班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针对部分企业要求员工超时、超量加班的现象,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月的加班小时不得超过36小时。而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如果违反相关法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数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该负责人明确,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同时,奖金不能等同于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因为支付了奖金而拒付加班费。
员工违纪扣薪
法律规定上限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变得至关重要,一旦出现漏洞,将面临支付经济赔偿、接受劳动执法监察等一系列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规章制度,由企业自行拟定,比如旷工多少天可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说了算。但应当经过民主程序产生,向职工明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作为管理的依据。
该负责人强调,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针对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要进行罚款的规定,但对于罚款的数额法律上是有所限制的。扣薪最多不能高于职工月薪的20%,同时,只要是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月。
弄丢员工档案
付3万到6万元赔偿金
有网友提出在转换工作时,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致使自己的档案丢失,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劳动者有关档案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畴,但是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将职工档案遗失的,仲裁W员会可酌情裁决单位支付3万-6万元的赔偿金。
员工持医院诊断证明
单位不可按事假执行
有企业指出,因为某些女员工已经休满了包括哺乳期等在内的“三期”医疗假,所以之后的病假一律按事假计。就此,相关负责人说,只要是劳动者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就不可以按照事假执行。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病假期间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按最低工资1160元计算,即为92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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