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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工作队伍力量,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市政管理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一大队:北碚区范围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的军转干部人员。 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二大队:北碚区范围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退伍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选调名额 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一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工作人员5名。 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二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执法人员15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条件 (一)具备拟任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2011年6月9 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北碚区市政管理局六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参选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慎重选择选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名时,参选人员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参选信息的各项内容,参加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参选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1年6月17日,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者,不再进入体检等以下选调程序。 根据选调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则均进入体检,如体检合格,则根据考察情况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碚区市政管理局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如递补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纪律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北碚区市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 023-68284022
附件1:2011年北碚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2:工作单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