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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12-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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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生产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垫江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结合实际,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流转。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合同,按每亩土地粮食产量折价现金支付给农户,农户把土地流转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生产。二是业主租赁流转。由专业合作社或业主与农户签订租赁合同,按每亩土地粮食产量作价,以现金支付给农民,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或业主经营发展。三是土地入股流转。农民自愿将承包地或栽种的作物等实物作为入社股份加入专业组织,专业组织在土地经营效益基础上按农户实有股份进行二次利润分配。四是大户转包流转。回乡创业人员集中转包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后闲置、撂荒的土地用于发展现代农业。
目前,该县共流转农村土地13.8万亩,占该县耕地总面积的20.3%(其中:50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达350户,流转面积达5.4万亩),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余人就业,受益农民达15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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