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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2-5-1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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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14日从万州区获悉,该区为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工业企业名称直接使用“重庆”或“重庆市”字样,不受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据了解,此前,工业企业注册资本数额需达到100万元以上,其名称才能直接冠以“重庆”或“重庆市”字样。而这次,《意见》规定允许工业企业的名称直接冠以“重庆”或“重庆市”字样,且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同时,工商部门还鼓励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使用不冠以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而对区内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字号的工业企业投资开办的企业,允许将投资者名称中的“字号”或“字号+行业”置于被投资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对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可以使用“实业”、“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等综合性用语表述所从属的行业,也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所从属的行业。
此外,为鼓励工业企业做大盘强,《意见》还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00万元降低到5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由1亿元降低至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由5个降低至3个,对参股公司和其他成员单位的数量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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