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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6-10-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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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10。1中午13:30左右重庆沙坪坝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BR> 10月一日中午13:30左右一辆满载乘客的711公共汽车在行驶至嘉陵江石门大桥大弯道处时驶向大桥左侧,冲上路沿,撞坏大桥护栏后坠落桥下地面,酿成50人伤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据说,该公共汽车属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BR> 另有传闻是公交司机的自杀行为导致事故的产生!也有人认为是为了抢客超速驾驶所致!<BR> 重庆7字头的公交车原本是一些私人巴士,后因监管力度的加大并入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每一定时期交纳一定额款给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继续载客!此前7字头公交已发生多次事故,所幸伤亡并不严重,在一些有能之士的遮掩之下不了了之,继续营业载客!<BR> 到过重庆并生活过一段时期的朋友应该都知道重庆电视台有个节目,此栏目一直以及时播报发生在重庆人身边的大事小事而自诩,然而10。1当天晚上的节目并没有播出此新闻,难道是因为怕播报此事会冲淡国庆的 喜庆气氛还是****还没想好对民众的说辞?难道将近30条的人命还不如一个形式重要?(截止发贴前已有29人死亡,20人当场死亡。估计死亡人数有可能有上升的趋势!!)<BR> 造成如此之大的交通事故交通监管部门难道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重庆市民早有呼吁加强交通监管力度的请求,****相关部门有加强监管力度吗?相关部门又有什么作为吗?加强监管力度,保证市民的交通安全应该是某些部门的行政职责和责任吧!<BR> 事故发生后市委专门组成班子到现场指挥救援,对事故遇难者表示不幸和遗憾。事故发生了才看到市委的老爷们,****王洪举之流(我不是对他个人或者人品有异议,只是就此事而言他做的不尽人意)。事故之前你们哪里去了?交通安全应该是一个城市中要抓的重中之重吧!是切实关系到老百姓人身安全的大事!看看重庆的交通状况!说实话,重庆的交通公共安全,交通公共设施是我所见过最差的!天马路天骄年华外有个丁字路口,此处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死亡数人,(天马路是重庆难得一见的平坦路,此路上的 车车速都很快,而且重庆的 司机又素以飞车著名。小区又多,红绿灯很少,好像就一个还是在区府那,远的 十万八千里去了。)附近小区民众多次反应现在仍然是杳无音讯!难道一个红绿灯的成本要大过民众性命的成本?民众的生命就这么不值钱?甚至不如一个红绿灯?或者一个减速标志?非要等发生大的 事故了才知道去感到不幸,表示遗憾,再去补救?这应该是交通监管部门和****的失职和不称职!实在是令人感到寒心!<BR> 这种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真的有种很大的震撼力,尤其是看到事故现场的照片!真的令人感到深深的恐惧无比愤怒以及无尽的遗憾!<BR> 最后我只能在这举国欢庆的时刻对29名不幸遇难的重庆同胞感到遗憾和哀悼!深深的遗憾!并希望此文能让重庆的交通部门加强对交通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不法中巴,剔除不合格的公交司机,给市民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不让市民的生命换取自己的私利!<BR> 希望广大网友的转发和支持!<BR> 于事故发生后的10月2日凌晨3:30</P>
<P>wenjian848:</P>
<P> 当天我是从搜狐新闻中下午看到这条消息的,晚上四川电视台的新闻也播了.然后我等到看晚上11点20分的,结果没有播. 作为重庆人,我从其他地方的电视台才看到了我们本地的新闻.<BR> 为什么?????????<BR> 我为重庆630的所有工作人员感到羞愧!!!!<BR> 你们标榜自己是重庆老百姓的贴心人,服务老百姓!也许是某个长官意志,或者是某方面压力就让你们丧失了作为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原则和操守.这不是失职,应该是耻辱!!!<BR> 你们推广所谓数字电视的劲头在哪里去了?你们不是效率挺高的吗?</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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