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12〕84号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重庆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W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重庆设立分公司,其名称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178号重庆国际商务中心24-5#。 三、批准该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于重庆市行政辖区经营下列业务:大型商业险经纪、再保险经纪、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和再保险经纪。 四、经审查,范志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重庆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应持本批复到重庆保监局领取该分公司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分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W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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