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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3-1-1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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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新建学校选址何处、校园总体规划分区、校舍建几层合适……即日起,我市新建学校有了“硬指标”。昨天,市教委下发了《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我市大中小学的校园建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也不得少于3级。
校园建设总体分五区
据了解,此前我市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作了统一的要求,新出台的《办法》则适用于市教委管理的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
《办法》规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学校应有相对独立并合理的校前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体育运动区和办公区。
具体来说,校前区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校大门、收发传达室、校前广场、绿化广场等;教学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科研楼等;学生生活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活动中心及学生生活辅助用房等;体育运动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为体育馆、游泳馆(池)、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办公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为校、院系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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