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交巡警走进“高墙”宣传交通新规(图)
发布日期:2013-4-28 10:19:14 新闻来源:人民网·重庆视窗
交巡警给罪犯们讲解“****部令123、124号一百问宣传资料之驾驶证使用”。陈仕川 摄
交巡警给罪犯们讲解血淋淋的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陈仕川 摄 人民网重庆视窗4月28日电 (通讯员 陈仕川)“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4月27日,交巡警在监狱给罪犯讲解驾驶证使用新规。
当日,重庆市永川区****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来临之际,走进永川监狱十监区,给罪犯们讲解“****部令123、124号一百问宣传资料之驾驶证使用”、“****部令123、124号一百问宣传资料之法律责任”等交通法律新规。同时,罪犯们还参观了“生命无返程 切记安全行”等血淋淋的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旨在让即将出狱的罪犯及时了解交通法律新规,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反思行路驾车的陋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为唤起人们关注频发的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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