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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20个区县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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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9:12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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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将由原来的10个区县扩大到20个区县,这些试点区县的区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加价”销售。
  据了解,2010年7月,江北区作为我市唯一试点区,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2年,我市又新增了九龙坡、南岸、南川、垫江、秀山、荣昌等9个区县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今年,我市将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区县,新增的10个区县为:巴南区、万盛经开区、石柱县、巫山县、渝北区、綦江区、合川区、璧山县、铜梁县和潼南县。
  按要求,试点区县所属区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将全面取消医院在出售药品时顺加的15%差价毛利,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全部实行“零加价”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后,我市将采取“一增一调”的方式,对医院给予补偿,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技术服务费价格。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药品“零加价”,将使患者就诊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减轻患者的负担,从源头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重庆日报记者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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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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