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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写的一篇随感:“和谐”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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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3:12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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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年初写的一篇随感,适逢****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所以发在这个地方。</STRONG></P>
<P><FONT size=2></FONT></P>
<P><FONT size=2>“和谐社会”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当下提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我丝毫不怀疑当局的美好愿景和百姓的朴素情怀,但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口号传统的国家中,不动脑子的引用、转述不仅不会达到它本来的目的,反而可能回衍生出诸多不良副产品以致给善良的人们带来更多的烦扰。<br><br>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中,所谓“和谐社会”被描述成官员温良俭让、百姓安居乐业、经济平稳运行、自然环境良好的美丽画卷,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并不必然给我们带来福音,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寻求到一条客观可行的方法、道路,否则就是重蹈当年以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覆辙。<br><br>有人类就有斗争,斗争是永恒的,“和平”是相对的,这是唯物辩证法的经典理论,斗争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不二法门,我们可以肯定地得出结论: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了斗争的社会。正在不同利益主体的互动中,才能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和谐不排斥斗争,和谐鼓励斗争,和谐需要有序的斗争。<br><br>要达到和谐社会,就要官方抛弃已经过时的思维,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希图以行政强力和愚民政策来推行自己的意图,最终只能是为民众所唾弃。暂时的暴力可能掩盖矛盾,制造“和谐”的假象,但不断累积的怨气必然将在合适的时候呈几何数量的爆发,最终摧毁整个社会。****必须承担起教化民众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关于代表先进文化的精神实质,让自由、民主、法治这个人类历史的经验总结成为每个民众的信仰,如果这个****没有能力承担起这个任务,那么拜托它至少不要拖民众思维的后腿!<br><br>要达到和谐社会,就要****适度放权,将部分现在由****掌握的公权力让渡于民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行政权占主导地位的国家,近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触角更是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民间力量发展空间狭小、速度缓慢。而根据博弈原理,只有双方实力相当,才可能产生良性互动,否则任何所谓的“官民对话”、“民意代表”只是****导演的木偶戏,没有实质意义。在伸手要权阻力重重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审时度势,自觉自爱,将不应由****掌握或者****掌握不好的权力让出来,不要在手里一味捂着直至成为烫手山芋。<br><br>要达到和谐社会,必须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当局在多个场合以多种方式承认,中国已经进入矛盾多发期。大家都明白,虽然屁很臭,脓很脏,但该释放的还是要释放,不然难受的只有自己。很简单的道理,但有些人就是不懂,或者懂了不愿意明说,用我们重庆话讲就是“鸭子死了嘴壳子硬”。一个地方发生了矛盾、冲突或者紧急事件,按理应该让民众在第一时间知晓,但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说报不得,会影响****形象,会影响社会安定,甚至拿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作为挡箭牌。我看这些人才真正是是****形象的最大威胁,是社会安定的最大敌人,是改革开放的拦路虎!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要不要宪法、要什么样宪法的问题,而是宪法必须得到落实的问题。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就应该落实,这是中国******的郑重承诺,也是中国******战胜独裁专制的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得到进一步发扬。如果可以自由表达、可以示威游行,不会有那么多人因为工资没领到去跳楼、不会有人因为判决不公而要拿炸弹去炸法院,社会自然就和谐了。<br><br>“和谐”是我们的目标,但手段是斗争,正如耶林在他那本名扬天下的小册子《为权利而斗争》中所说: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和对社会的义务。<br><br>任何以希图以“和谐”做大旗而用暴力制造“和谐”的人和手段必将被历史所抛弃!</FONT><br></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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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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