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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3-9-17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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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近日在北京酒仙桥第一中学考察时披露,被专家和家长批判可操作性不强的《中小学生守则》已经启动修订,空洞内容将删除。 尽管这位主管基础教育的gy并未透露《中小学生守则》中哪些内容空洞,哪些内容会被删除,但他“应该让学生执行最该执行的一些规范,空洞的东西不一定都要,应该坚持的内容那也应该是我们长期的目标,不应当全写到守则当中”的表述,意味深长。
或者,此次《中小学生守则》修订,有别于1991年、1994年、2004年的“小修小补”,力度可能不小。这值得期待。
此前,一个名为“中外小学生守则对比”的图表走红微博,比如英国《小学生守则》强调自我保护,“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生命第一、财产第二,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通过与国外同类守则对比,很多人认为,追求全面、立意高远的中国《中小学生守则》,实用性、操作性反而不强。
这虽是事实,但实用性、操作性如何,不过只是一种表象,教育理念的差别才是真问题。
现今国内的中小学生守则,大多都是四字句的口诀形式,有过背诵经历的人都知道,这确实朗朗上口,也方便记忆。这种口诀式守则,当然与传统的教育语言有关,但很大程度上也折射出一种教育理念的偏差,其更注重的只是传播上的效率,却对实践效果并不在意。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守则虽然只有短短数百字,却从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科学、珍爱生命、热爱大自然到从尊师再到自爱,无所不包,面面俱到,完全是一种完人教育思维的体现。
相较于一些国家具体、浅显的学生守则,我们的守则,几乎见不到人,通篇只是认知式的价值传导。一些国家的学生守则,更倾向于情境教育,告诉孩子在每个具体的情况下需要怎么做。比如鉴于地震多发,日本的小学生规则就有地震中如何自保的生存教育;而英国的守则中,则可以看到全社会注重孩子自我保护的教育观念。不难看出,这样的守则,充分考虑了小学生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现实需求,很有针对性。相反,如果纯粹只是价值上的引导甚至灌输,既不接地气,也不利于孩子的人格养成。
教育方式囿于传统观念乃至教育水平的差别,难免会存在差异。这一点注定了不同国家的学生守则,会各有侧重。但有一点必须是一致的,那就是守则的制定一定要结合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天性与特点,简而言之,即应具有学生视角。
简单的教育者视角或管理者视角,都容易使学生守则的意义被异化。毕竟,在孩子未形成独立的人格前,如果预先设计一套价值标准,然后试图将每个“人”填充进去,无疑有悖教育的初衷。
哲学家杜威曾言,儿童所学与社会情况愈有密切的关系和直接的联络,则所得知识亦愈加正确愈有实用。对应到学生守则的制定上,也同样如此。
当然,一个好的学生守则,绝非只是文字表达上的“接地气”,它的内容与执行其实都是严格镶嵌在教育理念中,有什么的教育理念才会诞生怎样的学生守则,有怎样的教育态度,才会衍生怎样的执行效率。换言之,如果我们期待一个站在学生视角的学生守则的出台,其实更是在期待教育如何实现方式与理念的双重转变,真正“一切从孩子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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