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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1项措施为企业减负 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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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9:02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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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9月15日电(记者张桂林)为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庆市近日出台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第一批目录清单,推出首批31项措施,较大幅度减免涉企收费,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加快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制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记者从重庆市zf获悉,首批“减负”政策措施包括,从2015年起免收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定期检验费;取消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费;取消执行zf定价的建筑垃圾污染整治费等收费项目;长期免除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免收微型企业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和交易服务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首次进行标准厂房交易的,免缴转让手续费等。同时将暂缓征收船舶登记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已生产药品登记费及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等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行期限顺延1年。
    为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重庆市规定,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在2%以下的新增担保发生额,由市财政补助担保机构0.5个百分点;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收取不高于1%担保费的新增担保发生额,市财政给予担保机构1%的补贴;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按不高于现行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等。
    为形成为企业“减负”长效机制,重庆市还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zf定价或zf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及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等,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从2014年起每年定期清理并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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