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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校讯通”类业务的使用,市教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使用校讯通等通讯工具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及家长使用有偿“校讯通”等类业务。 全面整治有偿“校讯通”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使用“校讯通”、“家校通”、“家幼通”等有偿家校通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立即纠正有关违规行为。任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及家长接受家校通等通讯业务,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家校通”、“校讯通”等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得从中谋取利益。 《通知》同时明确,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向社会商业机构和其他组织与个人提供学生和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任何学生服务项目。 提倡用微信QQ电话交流 同时,《通知》提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师要充分运用微信、飞信、QQ、电话等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加强学校与家长间的交流与沟通。同时,各区县和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还要特别重视家访、家校联系本、书信纸条等传统家校联系手段和沟通方式,做好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市教委表示,对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未对中小学违规使用校讯通等通讯工具问题进行整治,并将启动问责制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方反响 学校: 家长有权选择 是否使用“校讯通” 学校如何看待此事?昨天,我市一中学负责人告诉记者,“校讯通”的使用、资费等相关事宜均由相关的电信运营商办理,家长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同时,“校讯通”只是家校联系中的一种方式,学校还会通过家长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与家长沟通,确保所有家长都能接收到学校的相关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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