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4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确保电话实名登记 重庆身份不明“****”将被关停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1-23 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我市电话“****”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快速核实关停无法查清身份信息的“****”,建立违法渠道黑名单制度。今年年底前,运营商须确保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
  根据方案,市通管局将联合市****局、市工商局建立执法检查协作机制,加大对社会营销渠道和流动商贩售卖非实名电话卡、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查询使用人身份信息;对无法查清身份信息的“****”,将予以关停,并对流出渠道进行查处。
  同时,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的用户,其身份信息将被运营商重点核验。对于登记信息虚假、缺失、不准、不全,且在限期内未补正信息的用户,运营商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限制向其提供通信服务。
  从2月1日起,三大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的各类营销渠道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从9月1日起,全面配备**********识别设备,核验入网用户身份证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对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非实名用户,运营商在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移动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并利用话费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其进行补登记。2015年12月31日前,运营商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须达到90%以上。
  针对社会营销渠道的虚假登记行为,方案要求,运营商应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含网络代理)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社会营销渠道的代理条件。同时,禁止签约社会营销渠道擅自委托下级代理商办理电话入网手续;对出售非实名电话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营销渠道,按协议及时取消代理。市通管局将组织全市电信企业建立违法社会营销渠道黑名单制度,被纳入黑名单的违法社会营销渠道,运营商不得委托其办理电话入网手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记者 黄光红)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