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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6月30日电(唐均龙)重庆市工商部门30日曝光了一批汽车销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并对这些条款进行了点评。“三包”需购买才可享受、售出后概不退换等一系列不合理条款被曝光。 此次曝光的“霸王条款”包括,将“生产厂家延迟发货、运输车辆发生故障及罢工”作为无法按时交货的理由,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法律明文规定的“三包”权益需消费者购买相关保险才能享受;以汽车属于特殊商品为由,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 来自重庆12315举报中心的数据显示,2014年初至今,重庆关于汽车销售的投诉、举报、咨询达上万件,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居高不下。 据了解,重庆市工商局自2014年12月开始,对当地汽车销售市场上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集中整治,并由法律专家进行评审,从中梳理出29条典型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此次重庆市工商局首批曝光了其中的7条,其余22条将在7月底前陆续公布。 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涉嫌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由办案机构进行查处。 此外,对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将督促指导汽车经销商自行整改,同时还将对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比较突出的汽车经销商集中约谈,督促这些重点经销商带头整改,规范经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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