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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别比失衡看“卖淫合法化”的必然趋势卖淫合法化, 必然趋势, 性别比
何亚福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盗窃、抢劫、强奸都属于违法或犯罪行为;但对于卖淫和****,不同的国家、或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代,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有的国家、有的时代的法律规定卖淫或****是合法的;有的国家、有的时代的法律规定卖淫或****是违法的。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个时代在不同地方,对卖淫或****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例如,澳门是中国领土,现在澳门的****是合法的;但在中国大陆,****是违法的(当然,****发行的彩票虽然也带有****的性质,但却是合法的)。
众所周知,中国现在的法律规定卖淫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是否应该实行“卖淫合法化”,现在争论得比较激烈,支持方和反对方各执一词,分别从法律、道德、医学等等方面进行论证,各有各的道理。其实,支持卖淫合法化的人不等于自己想去卖淫或嫖娼,反对卖淫合法化的人也不等于自己永远不去卖淫或嫖娼。打个比方,我不喜欢吃榴连这种水果,但如果有一条法律禁止人们吃榴连,我也是要反对的。
尽管现在有许多人(包括一些人大代表)主张卖淫合法化,但看起来****在近几年并没有这个打算。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观念问题,中国一直有“万恶淫为首”的传统观念(但奇怪的是,皇帝有三宫六院数千佳丽,“天下第一大淫棍”这个“荣誉称号”非皇帝莫属,但为什么那些叫嚷“万恶淫为首”的正人君子却对此装作哑?);二是部门利益问题,处罚卖淫嫖娼,已成为某些实权部门的一大敛财工具,这些实权部门当然会反对卖淫合法化。
然而,我估计中国在十年后会允许卖淫合法化。原因是:自从1980年开始中国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以来,中国人口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就开始攀升,20年间就从1981年的108上升至2000年的117,即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117名男婴。现在的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20左右。按照人口普查的数据,再过十几年,中国适婚男青年将比适婚女青年多出几千万。大量的光棍,将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由于****历来是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因此可以设想,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不得不允许卖淫合法化。否则,几千万光棍闹起事来,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极为头痛的社会问题。
有人说:“西方国家没有大量光棍,但他们也允许卖淫合法化,所以卖淫合法化与光棍问题无关。”这种逻辑就好比:有一位医生对一位肺癌患者说:“你患肺癌的主要原因是吸烟太多。”这位患者争辩说:“张三没有吸烟也患上肺癌了,所以吸烟与患肺癌无关!”我们知道,患肺癌有很多种原因,不吸烟的人也可能患上肺癌,但吸烟无疑是诱发肺癌的重要因素。同样道理,卖淫合法化的原因很多,但大量的光棍无疑是促成卖淫合法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允许卖淫合法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光棍问题。从人口调查数据来看,中国的性别比失衡问题越来越严重:1995年0~4岁人口的平均性别比是118.38,1996年是119.98,1997年是120.14;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得到的0~4岁人口的平均性别比是120.17;200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得到的0~4岁人口的平均性别比为121.22……这样下去,累积的光棍会越来越多。如此众多的光棍,不论是对国家来说还是对光棍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悲剧。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性别比失衡与现行人口政策有密切关系,只有调整人口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光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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