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13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全国35家餐厅检出罂粟壳 其中重庆有5家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1-21 1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全国35家餐厅检出罂粟壳 其中重庆有5家2016-01-21 13:54:58 来源: 重庆晚报第一眼

分享到:


 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


[url=][/url]

[url=][/url]

[url=][/url]
移送****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隐藏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移送****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分别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老铁烤鱼;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合川区小沔镇天下第一粉。
二、移送****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分别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蒋家牛肉板面馆;上海市金山区加鑫饭店、金山区友芹食品店、金山区张堰镇泰山村董吉凯大排档、闵行区圣贤饭店、金山区古莲路南京汤包馆老鸭粉丝汤;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宜线宏小吃店、仪征市新城镇业仓熟食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长桥农贸市场北门小唐卤味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孟公山里娃粉面馆、株洲市攸县吉兴餐馆;重庆市巫山县霸王鱼鸡餐馆、巫山县蒋记油爆虾餐馆、江北区文老六火锅、北部新区姚家火锅、北部新区渝香堂火锅馆、荣昌区昌元街道大龙老火锅店;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聪颖家常菜餐馆、宜宾市屏山县牛馆家食府、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金氏酸萝卜鱼火锅店。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分别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区谢世荣炸鸡店、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北京珍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区宝和居饭馆;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原烧鸡公火锅店;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成全小吃店;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忆家心火锅;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洋溪粉面馆、娄底市娄星区李忠民清汤羊肉粉店。
四、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五、各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查清违法事实,对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机关。同时,要与****机关密切配合,深挖违法添加物质来源,依法严惩各环节违法犯罪分子。案件查处情况于2016年2月19日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六、餐饮服务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确保所购食品原料安全可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火锅店、麻辣烫、炸鸡店、拉面馆等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非食品原料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

[ 编辑:屈舒芹 ]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第一眼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