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整改一批。加大宣传力度,对空置、陈旧、破损、污浊、褪色、缺字或灯光显示不完整的广告,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到位。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9份,已有效整改135处。
二是依法规范一批。全面清理主次干道临街门店设置的户外招牌、标识、标志。对不符合《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规定的,依次进行清理规范。共规范门店招牌86块,清除门店橱窗广告688张,清除灯杆、配电箱等市政设施上的乱贴乱画“牛皮癣”5400余处。
三是依法拆除一批。对未经审批,利用建(构)筑物外墙、楼顶及台阶、通道、绿化带、杆线等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违章设置的LED电子显示屏、立柱广告、落地牌、喷绘、布标等大型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拆除。共拆除墙面喷绘115幅、布标132幅,拆除电子显示屏22块,拆除一店多招49处,拆除落地牌、立柱广告等68块。
四是依法查处一批。对屡禁不止或严重影响《忠县县城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张贴售卖****用品、****、****等广告,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共利用语音追呼乱贴乱画、游街发商业广告宣传单当事人电话号码209起,依法立案查处4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