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把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离职离任审计范围,正在起草规划修改记录和终身责任追究办法
本报讯(记者 张红梅 郭晓静)记者日前从市规划局获悉,从今年起,党政领导干部离职离任时,编制实施规划的情况将被纳入审计范围,从而确保依法审定的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据悉,此举在全国尚无先例。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及领导一句话。”一句顺口溜,道出了规划实施过程中一度面临的尴尬。
为确保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和刚性约束,2013年起,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我市开始将城乡规划编制率、城乡规划管理覆盖率、违法建筑整治率等规划工作指标纳入对区县的考核体系中,并根据各区县所在功能区域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分值。其中,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规划工作占5分,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规划工作占3分。2016年,仅城乡规划覆盖率这项指标考核,就有9个区县因规划编制未按要求完成而被扣分,直接影响了其总体排名。
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九条明确:市人民zf应当将区县(自治县)人民zf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纳入督察、考核和对主要领导审计监督内容。
为贯彻落实该《条例》,我市采取推动规划督察全覆盖、加强规划督察考核、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离职离任审计内容、建立修改规划终身记录制度、加强规划问责等5项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
据市规划局局长曹光辉介绍,目前,我市正在研究起草城乡规划修改记录和终身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针对随意变更规划行为的终身问责机制,修订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止不按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行为发生。今后,谁提出修改规划、具体怎么改的等都要记录在案。发现问题线索后,相关责任人将被移送纪律监察部门,严重的还要被立案追究。
曹光辉称,“不论是督察、考核还是问责,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我们所在的区域空间‘有规划、有人管、依法管’,保证规划在依法审定后能够‘一张蓝图干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