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现场
忠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雪风)男子朱某凌晨倒车时,不慎将路边商铺的玻璃门撞碎并逃逸。第二天,朱某又出车祸,为减少损失,报警要求民警到现场定责,这让正在搜寻他的民警将他抓个正着。这一幕,就发生在前不久。
6月12日凌晨1点左右,县****局交巡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县城体育馆广场,有人驾驶越野车将联辉名车的玻璃门撞碎后逃逸。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一片狼藉,损失约2万元。
通过调取事发地和沿途监控视频,办案民警确认了肇事车辆是车牌号为渝F6***0的黑色越野车,事发时驾驶人为一名年轻男子。通过轨迹调查,事发后,该车通过省道103往万州方向驶去。
第二天,正当办案民警查找肇事车辆的具体位置时,一个报警信息从县****局指挥中心传来:在省道103兴峰乡三元村,一辆黑色越野车撞到路边防护栏,驾驶人要求民警出警定责。处理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正是查找的那辆肇事越野车。处理事故民警立即将驾驶人朱某控制并带回大队。
办案民警将监控器抓拍到的肇事驾驶人照片与朱某本人比对,确定朱某正是6月12日凌晨肇事逃逸的驾驶人。面对确凿证据,朱某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原来,当天晚上事故发生后,朱某第一时间逃逸到万州。次日,以为躲过一劫的朱某从万州开车回忠县,在兴峰乡三元村,因操作不慎,车头撞到了路边的防护栏。由于损失较大,想报保险,朱某便打电话报警要求民警出现场定责。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