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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抽梯——2018年网络造出的第一个“新词”,既让人心痛,又让人愤慨。
河南郑州一名工人欧湘斌在建筑顶部安装广告牌,安装到一半,6名当地城管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表示广告牌没有取得安装许可证,要求将已安装好的几个字拆除。
但就在工人们按要求拆除广告牌的过程中,该区城管执法人员却将施工所用的梯子抽走,工人们被困数小时后,欧湘斌在用绳索试图下楼时失手坠亡。
有媒体报道,在撤梯子时,欧湘斌的工友朝城管喊“别拿梯子”,但城管并没有听,他们把梯子装上了欧湘斌他们的三轮车,开着三轮车拉着梯子离开了现场。
事后,雇佣工人安装广告牌的雇主被刑拘,几名执法城管接连被免去职务、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5日,在媒体采访中,当地城管局回应称撤梯子是为了“登记保存”。
而此前一名管委会的党政办副主任在“禁止吸烟”的牌子下,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面对摄像机高谈阔论,已经让舆论再次哗然。
这位副主任的几句话让人印象深刻:
——“城管是依法执法”
——“因有其他执法任务离开,且履行过告知义务”
——“撤走梯子不是想要摔死这个人”
针对这位“领导”的回应,长安君也有三句话不吐不快——
第一句:中国的土地上,
没有如此“依法执法”!
城管抽梯,还要打着“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旗号辩解,是典型的歪嘴和尚念经。自己没有法治意识,没有法治观念,还让人民群众误解法律、误解法治。
城管执法是zf部门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的行政行为之一,但看似一个简单的罚款、没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其实都必须依据行政合法性原则,而行政合法性原则绝不是将法律法规机械执行到如此地步!
依法行政,必然要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六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少了哪一个都不叫依法行政。反观城管抽梯,这位“领导”只强调“履行告知义务”的程序正当,仿佛只要是“履行告知义务”就是依法行政的一切。
搬走工人们下楼的唯一工具,让工人们在零度的严寒中冻了几个小时进退两难,最终一人失足跌落,共和国的土地上没有如此的“合法”,没有如此的“合理”,更不可能存在这种“高效便民”。
当地的“关键少数”对“依法执法”“依法行政”都是如此以偏概全,很难想象他所管理的执法者们是如何理解“依法”二字的含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荒谬的“城管抽梯”还要荒谬地找“法律”做借口,用法律的强制力掩耳盗铃,只会再一次损害法律的权威,危及法律的生命。就如同在“禁止吸烟”的警告牌下吸烟一样,让警告形同虚设。
x总****一针见血地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zf能不能依法行政。
显然,这个地方的一级zf还远没有抓住“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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