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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咖解读] 农霍皮:可以长野草的地方为什么不能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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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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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城管委
邮件字号:
渝城管委信箱[2018]1627
来信内容:
可以长野草的地方为什么不能种菜
现状
1.容易出现种菜现象的地点:未进行绿化或者硬化的裸露地面,如烂尾工地、工地边坡、河道边坡等,破坏绿化后种菜的现象较少。
2.种菜主体及目的:附近居民,自己食用和路边售卖。
3.zf工作人员认识:城市中不该有菜地,影响城市形象,使用化肥可能会影响河流水质。
4.在铲菜的工作中有时存在简单粗暴、一铲了之、后续的绿化和硬化没跟不的问题。
原因及建议
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无绿化、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属于正常现象,对这些零星的小区域不能及时进行规划和绿化整理落实的现象比较常见。
2.附近居民(特别是退休人员和部分无业人员)见缝插针,从想吃放心菜和贴补家用的角度参与种菜,其初衷无咎、行为也无伤大雅,因为结果就是蔬菜和野草或黄土的区别。而且他们热爱劳动的精神和行为不应遭到践踏,比个别游手好闲依靠zf低保政策的人员可爱得多。
3.zf的铲菜行动应提前一个月插牌告知,防止群众反感。铲草后应立即对原区域进行绿化或者硬化。对破坏绿化、然后种菜的行为应坚决取缔。
4.zf工作人员应适当转变思想,不能简单认为在城市中一旦发现小块的菜地就有问题,我们毕竟是发展中国家、毕竟是在城市化的进程当中,让城市保留一些蔬菜的绿,我们的城市更加和谐。
办理单位:
市城管委
办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您关于城区种菜现象的意见及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在来信中提到的烂尾工地、工地边坡、河道边坡等裸露地因未及时绿化出现种菜现象的确客观存在,依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未开工或者停工的建设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绿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适宜绿化的裸露地,责任人应当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绿化;不适宜绿化的,应当硬化处理。责任人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裸露地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该单位为责任人;(二)裸露地在居民小区内的,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三)裸露地在道路两侧、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的,该道路、河道管理者为责任人。”城市裸土极易产生扬尘,进而造成空气污染,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利,为此,我委历来将城市裸土治理作为道路扬尘控制的重点,结合市zf“蓝天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我委认为,强化城市裸土治理十分必要,但城市裸土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公共资源的一部分,应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范畴,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应擅自占用。城市裸土治理一是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厘清责任、强化管理,确保裸土得到及时绿化或硬化,减少城市裸土现象。二是裸土治理应统筹考虑周边环境和城市总体形象,确保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协调性。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我委已将城市裸土治理纳入正在开展的城市综合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对利用城市裸土种菜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予以取缔,并按照城市绿化和景观打造的总体部署、总体规划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对存在毁绿种菜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或处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8-05-03 14: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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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2: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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